我跟前夫可以说是青梅竹马,我们在同一个大院长大,中小学同一个班,大学时各奔东西,他在广州美院,我在西安交大,但每年的寒假暑假,我们都不约而同回到老家,平时也通通信,那时网络并不流行,大学生也没几个有手机。只是到了大三开始,我们的长途电话费高得惊人,毕业前我清理抽屉,都是200卡。别人都说,这样的爱情是最牢靠的,彼此知道出处,彼此见证了对方的童年,同时也享受了大学时代的两地情书。但做梦也没想到,人是会变的,结了婚,有了孩子,也一样会变。当一个人发生蜕变时,一纸婚书也显得苍白无力。
大学毕业后,他到广州一家杂志社做美编,后来和同学一起合开广告公司。两年后,因为经营不善,有了分歧,彼此埋怨对方不会拉单,便散了伙,他带着分到的一台苹果电脑,到了深圳,自己租了一套房子,开了个小小的设计室。我从老家机电公司辞了职,来帮他跑业务和管账,一年后我们结了婚。
那时还没有多少钱,我们回老家办了手续,跟老家的亲人一起吃了顿丰盛的晚宴,就当是婚礼了。坐火车回深圳的那天晚上,我自己动手布置“新房”,他在旁边突然把我抱在怀里,红着眼说:“太委屈你了,等我有了钱,我一定要大摆宴席,让你穿上最昂贵的婚纱,再带你周游全国补度蜜月!”
我反过来安慰他:“我们都不是喜欢排场的人,有钱我也嫌烦,烦自己不算,还要朋友花钱,而且我们的好友都在老家,何必兴师动众呢?自己快乐就好,要摆酒留到金婚银婚好了。”那时我真的相信,我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所以我宁愿过穷日子。没有钱,忧柴忧米的,也许他就没有心思和力量去“遭遇激情”了。
到了2000年,我们公司做大了,请了很多帮手,很多大企业的简介和专业画册都是我们做的,他甚至想投资搞印刷公司,而我抽身出来,把时间留给家庭和孩子,只是定期回去看看账本。他回家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了,他经常带客户去夜总会和桑拿馆,他说老板们都喜欢这个,他只管埋单,自己是不会沾那些小姐的。我没有精力一天到晚盯他,后来他的行踪连他的助手也不知道。有一次我去公司找他,他在外面没回来,我在他的办公室随手翻翻他的东西,发现柜子里有一套粉红色的名牌女服,我以为是他送给我的礼物,打开来一看,不是我的SIZE,领口上写的是11码,我向来穿13码,他是知道的,因为他以前也给我买过衣服,他是学美术出身的,特别知道女人穿什么好看,也是这点,曾令很多朋友羡慕过我。而且那套衣服不太适合一个35岁的女人,更适合二十来的女孩,而且他知道我不太喜欢太艳丽的衣服。我心里格登了一下,但又自我安慰:也许他记错了,买小了,也许他希望我穿得年轻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