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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质疑不入住也缴供暖费 开发商自称有苦衷

2007-11-12 11:18:2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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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ahao4

据新华社电 “不用热,不付费”是供暖收费的一个基本原则,但是随着供暖季来临,矛盾正在很多住宅新区接连上演:房主还没有入住,开发商要其缴纳暖气费。

新建小区纠纷频发

李霞女士今年刚买下鞍山市铁西区一处新房。由于今冬不打算入住新房,这个采暖季的暖气费自然也不愿交;然而开发商说:即使不入住,也要缴纳暖气费,否则交房时不让李霞领钥匙。

“不用热也得缴费,这算什么道理?”李霞投诉到供暖管理部门,不料,供暖管理部门接到的类似投诉早已“排成了队”。投诉记录显示,有的开发商要求第一年房主家里的暖气必须开栓,否则不让领钥匙;有的要求不论房主是否入住,都应该将新房竣工后头两年的暖气费一次性缴清。

开发商自称有苦衷

其实开发商也有苦衷:新小区在竣工之后要想让供暖公司接入暖气,往往会跟供暖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全小区的房屋开栓率只有达到一定比例(一般为70%),才予接入。

“新小区头几年的入住率不高,而开发商又要向供暖公司缴纳至少70%的暖气费,中间的亏空怎么补,无奈之下只好向已经买下新房的房主收取了。”抚顺一位开发商说。

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志说,根据现有法律,用户只有在用热的情况下才缴费,开发商不应将这一负担转嫁给购房者。

徐志介绍,辽宁锦州在《城市供热管理办法》中规定:“新住宅小区竣工后两年的采暖费由开发商向供暖企业缴纳,开发商缴纳之后,可以向本小区内用暖的住户收取。”徐志说,有必要出台像锦州市这样的明确规定,从而消除类似纠纷。

空置房收费可遏制炒房

也有人认为应该向空置房屋征收一定比例的供暖费。辽宁省城镇供热协会秘书长于洪说:“现阶段不少地区之所以出现房屋投资热,一个重要原因是空置房屋的保有费用太低。在房屋空置过程中,房主不用缴纳供暖费、煤气费、水电费甚至物业费等,炒房的代价很小。好在国家对类似问题已经开始关注,即将出台的物业税,目的之一就是抬高房屋保有费用,从而遏制炒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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