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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图强占中国领土 中韩(朝)边界争端内幕

2007-11-12 11:11:0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6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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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15@yahoo.cn

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黄海大陆架的争议。黄海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为浅海大陆架。目前,黄海大陆架的界线尚来划定。中国与朝鲜在黄海大陆架是相邻共架国。中国主张按中间线划界,朝鲜则主张以纬度等分线划界。这样,中朝便产生了3000多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与韩国为相向共架国,其间有靠近朝鲜半岛一边、两侧底土不同的中国古黄河河道相区分.所以中国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划界,即按古黄河河道与韩国划分黄海大陆架。但韩国主张按中间线原则划界。这样,中韩双方便产生了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韩国早在1970年颁布《海底矿产资源开发法》时,即按中间线宣布了黄海石油勘探区;1972年又宣布在黄海设立“海上特区”。1977年公布“领海法”,规定“韩国与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的领海边界,除非与有关国家另有协议,则为两国之间的中间线”。实际上,韩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黄海上位于中国的一边主张中间线原则,而在东海上位于日本一边又主张采用自然延伸原则。1991年5月至8月间,韩国在没有与中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连续在中方黄海水域进行石油钻探 活动 ,遭到强烈抗议。2004年7月,韩国还联合日本,在中国东海中方一侧的大陆架进行石油钻探,也遭到中国的抗议。

此外,中韩两国在东海还有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与其划界,而韩国则主张按和划分黄海大陆架相同的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两线之间便形成了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1974年1月30日,韩国与日本政府签订东海《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等。中国政府曾发表声明,指出上述协定是非法的、无效的。

对照韩国对上世纪70年代发生海域争端提出的解决方案可知,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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