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看到女人的手臂,定然会想到胸脯,然后想到……这是心知肚明的道理,这回有可能不一般,某些人看到李湘“发福”了,比以前确实丰腴了不少,竟然没有想到她的大腿、胸脯或者她的性感迷人,而是说:“‘快嘴’主持人李湘出现在某知名品牌新店开业秀场上,李湘身着黑色晚礼服,难掩其粗壮的臂膀、丰满的腰身。”
看来,国人的眼光真是飘游不定,人家瘦了,说她日子不好过,显得“骨感”,人家胖了,娇颜难敌岁月,说她有些“肥硕”。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说“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那是宋玉为诡辩自己不好色而凭空设想出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美人,现实生活中,到哪儿去寻找呢?瘦也不是,胖也不是,不知到底该孰是孰非。古代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传说,赵飞燕以瘦为美,以细腰为审美标准。唐代忽而风气一变,因为有了那个胖美人杨贵妃,“丰腴”甚至“肥硕”在这个时候成为吹捧之物。再到后来,既不认为瘦是美,也不认定胖就是好看,人们对女性身体的欣赏转移到了极个别的部位——以小脚或者“三寸金莲”为美了。这些病态的美得到了诸多文人雅士的疯狂的爱,他们不欣赏美人的脸,也不看她的身材,对美人的享受则是抱着三寸金莲狂吻不已。我还得提醒一点,《战国策》和《墨子》对“楚王好细腰”的描述比较详细,像一个原始的故事。《战国策》楚一《威王问於莫敖子华》篇记录了楚威王和大臣莫敖子华的一段对话。威王听了莫敖子华对过去五位楚国名臣光辉事迹的介绍,羡慕不已,慨叹道,“当今人材断层,那里能找得到这样的杰出人物呢”。于是莫敖子华讲了如下的故事: “昔者先君灵王好小要,楚士约食,冯而能立,式而能起。食之可欲,忍而不入;死之可恶,然而不避”。 翻释成白话文则是:从前楚灵王喜欢腰身纤细的人,楚国的士大夫们为了细腰,大家都节食减肥,饿得头昏眼花,站都站不起来。坐在席子上的人要站起来,非要扶着墙壁不可,坐在马车上的人要站起来,一定要借力於车轼。谁都想吃美好的食物,但人们都忍住了不吃,为了腰身纤细,即使饿死了也心甘情愿。从这里可以看出,细腰者是一群大男人。其他古籍中,“楚王好细腰”的陈述明显地浓缩自《威王》篇或《兼爱》篇。在《威王》篇,我们见到 “楚士约食”,而在《兼爱》篇里,则是 “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都明白点出一个 “士”字。今天 “士”字男女通用,既可以说“男士”,也可以说“女士”。但在春秋战国时期,士是介于卿大夫和庶民之间的一个男性群体的专用称呼,女人没有资格称士。阎步克先生考据了 “士”字的字形、词义源流,指出:“士-男人之大号”也。顾颉刚先生则更加详细地说明了士的定义,“吾国古代之士,皆武士也。士为低级之贵族,居于国中(即都城中),有统驭平民之权利,亦有执干戈以卫社稷之义务”。因此,楚王所好的肯定是弟弟的细腰无疑。这里要指出的是,在《荀子》和《尹文子》中,把好细腰的楚王写成为楚庄王。遍查古籍,没有庄王有此嗜好的其它依据。下面本文要引经据典,说明楚灵王有同性恋倾向,起码是个双性恋者,喜爱男士的细腰是由他的性取向所决定的。由此可见,好细腰本来就是一种畸形的爱恋。当然,男人欣赏一个女人的身体很正常,这完全无可厚非,只是每个人的出发点不一样而已。比如,有些男人喜欢刺激,有些男人喜欢性感,有些男人更喜欢变态——欣赏女人某一个地方!他们对身材好、比较性感的女人产生幻想,适度的想象应该允许。女人需要赞美,才会有自信,从而愈发的美丽动人。倘若是孤芳自赏,那则为一种遗憾,无非是给那些漂亮的女人带来短暂的虚荣心而已。虽然这也不足为过,但是有伤大雅的。对于这种做法对与错,不要去做对错的判断,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这个道理是明白在那里。男人好色,天经地义,同样,女人好色,那也理所当然。不过,男性始终处于话语权力的中心,对于身体的欣赏,往往不是以女人的判断力来判断的,用的全是男人的判断、男人的眼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