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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展商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声明

2007-11-08 11:23:4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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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4

各参展单位:

为加强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 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2006 年第 1 号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的规定(详情请登陆 http://fair.mofcom.gov.cn ), 展会暂不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 请各参展单位 合法参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展会组委会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现场管理,同时应加强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包括展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的知识产权状况的自查,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平等原则,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组委会发表关于 “ 各参展商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权益 ” 的如下声明:

一、参展商应该遵守和履行的义务

参加第六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的展商,应当遵守公平与诚信原则,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得在参展期间仿冒、展出、销售、宣传他人享有的知识产权产品、服务等;不得以非法或不道德手段诋毁或损害他人的形象、名誉等,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组委会有权取消继续参加展会的资格,参展交纳的各种费用均不退还。

二、争议的解决

参展商在展会期间若发生有关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事宜,应该依法按照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一)友好协商

发生争议双方就争议事由以友好协商方式自行解决。

(二)视争议的情况

1 、由组委会提交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处理;

2 、由组委会提交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处理。

(三)依法通过诉讼解决。

(二、三项解决方法,组委会可通过法律手段寻求帮助)

三、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1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地 址: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 8 号东联大厦 2 层

电 话: 010--84080086

2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36 号

电 话: 010--82691919

3 、北京市海淀区工商局

地 址:北京市 海淀区倒座庙 9 号

电 话: 010--82691315

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16 号

电 话: 010-- 68639038

5 、 组委会现场指导和监督办公室

地 址: 北京展览馆现场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010--68316677 转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王利欣 13621341235 龚子茵 13699138623

第六届中国国际住宅产业博览会

组 委 会

二〇〇七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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