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家居首页>楼市观察>业内观点>正文

什么才是“普通住宅”?

2007-11-08 10:06:2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业内观点

侠客:wjia4

在我们生活的时空里,两条腿走路、两张皮标准、双轨路线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果我们还作大惑不解之态的话,就显得有点幼稚得可爱了。但与此同时,如果有些事放到房地产领域里来,我们就不妨高调地表达我们的迷惑,不仅不会被耻笑,反而还有点时髦呢。因为在这个行业里,有太多的迷惑待解,就连专家、学者都说不清楚的事,吾等小民迷惑一下,不但正常,还有凸显洞察行业秋毫本领之功效。

就比如说眼下的所谓普通住宅标准。就在天津市上调了普通住宅价格标准一周后,业内外遂双眼紧盯北京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调整问题。据报道,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已透露,北京普通住宅标准今年暂不调整,明年一季度可能会根据今年的房屋交易价格,适当提高普通住宅价格标准。

按照北京对于普通住宅的现行认定标准,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谓之普通住宅: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而众所周知,这个标准存在的主要意义在于,“普通住宅”的契税可以得到1.5%的减半征收。而这个优惠的立足点正是出于鼓励供给和需求普通住宅、抑制豪华住宅风、调整住宅结构之目的。

但是,市场怪相已经很明显地显现了。

按照统计部门的最新数字,北京五环以内住宅期房均价已经逼近每平方米14000元,住宅市场价与依照土地分级表上土地级别分档的指导交易价已经严重脱节,一般可以差出一倍以上;市场上三居室户型的主力面积仍有相当的比例保持在140平方米以上。即使是一些年代较远、面积较小的二手房,其价位也早就远远超出了“普通住宅”的标准。也就是说,即便是你的住宅达到了前两条普通住宅的标准,这最后一条“价格”关是铁定过不去了。多数人正面对或即将面对“踏破铁鞋无处寻觅普通住宅”的境况。

在这样的市场态势下,这等普通住宅标准要之何用?假设房价涨幅就此打住抑或有所回调,就算是明年该标准有所调整,我们也不敢奢望能一步调整到适应当前高价位的新标准。而房价如果仍然保持目前的速度及涨幅,再不济涨幅与速度放平缓,那么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普通住宅标准岂不是永远落后于市场真实状况?水中花、镜中月而已,给民众徒留感叹。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雅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