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那么伤(2)
2007-11-08 09:30:55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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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gw199023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潜伏在黄小诗家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时,用塑料袋套住她脑袋,狠狠揍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脑袋套住,狂虐不已。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像两只兔子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下楼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他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免得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怎么一种境况了。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时,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时,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 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持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性别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持了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哎。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她说,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去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持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的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给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持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地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似乎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做续弦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二、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长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它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么? 麦乐说过很多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像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填补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脚呢?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他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白楚的话,有时蛮让人难受。其实,我也只不过闲来无事,从学校里溜达溜达,就溜达到他的画室里。 白楚这样处于人生得意状态的人,自然记不得小时候的事。或者,他一生都这么顺利,这些繁琐的事情对于他,没有可笑之处。 所以,那天,我给白楚倒了满满一杯白水之后,就落落地离开了。 我离开的时候,白楚正盯着窗外出神,杯子里的袅袅热气升腾在空中,漫浸着他微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浓浓的眉毛。 其实那天,我恰好是鼓足了几分勇气,想同他说一个掺着玩笑的事实。那就是,我小时候也迷信过,迷信过一种叫做梧桐的树。小的时候,奶奶曾告诉我,梧桐树是凤凰神鸟唯一栖息的地方,所以,将你念的人,想的事和物写在纸上,埋在梧桐树下,就可以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曾在梧桐树下埋过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是于远方,一个是白楚。 于远方是我父亲,白楚是我喜欢的男子。八岁时,我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就一直在梧桐树下等待着这个曾给了我无数次温暖、却又不辞而别的男子,回家。 十四岁时,我奔跑出城市,在一个那样偏远的地方,找到一棵梧桐树,上气不接下气地剧烈心跳着,埋下了白楚的名字。 是的,白和楚,都是我喜欢的字。很久之前,语文老师就告诉过我们,汉字充满了温度和颜色。所以,白和楚,就承载了我那个年龄关于年轻男子、翩翩佳公子的所有遐想,譬如,白云飞、楚留香。 而,白楚却是这样的恰好,恰好成了你的名字。 我又是这样恰好,恰好将生活同遐想混淆。懵懂的年纪中懵懂的感觉白楚是老天扔下来给我的。 麦乐说我是白痴。 可是,怎么办呢?恰好,就这样恰好,我遇到的这个男子,他的名字恰好有我心跳的温度和脸红的颜色。 当然,后来,因为溪蓝的出现,我就不再那么白痴地在梧桐树下埋我想念的人的名字了,我将纸条上写上金子银子元宝人民币美元英镑,希望自己的发财梦能够实现。 即使是溪蓝出现了,可我还是惦记着白楚,惦记着他对我笑的时候,眼底曾经有的满满的温柔和光亮。他那双漂亮的手,除了会画出漂亮的画,还会做天下最美味的鸡汤。当然,这种美味的鸡汤,我只尝过一次,还是我发烧感冒的时候。 年岁已经很久了的样子,我还是记的。当时的白楚带着一身雪花进门,眉梢上也挂着白白的一片,眼睛里是一片蔚蓝的颜色,漂亮的手中拎着一只很肥的小公鸡。 当时奶奶在家,但是白楚执意要亲自下厨房。所以,在这栋暗黑的楼房中,我斜靠在床上,听着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 奶奶知道,我在跟着一个年轻的画家学画画。但是,她没想到这个画家是这么年轻,这么好看。于是,一贯热心肠的奶奶凑到我面前,问道,这小伙子多大了啊?还没媳妇吧?没媳妇的话,我给他找几个吧?我当时虽然发烧,但是好在没有被烧糊涂了。如果被烧糊涂了的话,我一定跟奶奶说,你甭给他介绍了,等我长大了,你把我嫁给他吧! 后来,因为害怕奶奶真的要给白楚找女朋友,我再也没有让白楚来我家。当然,这其中更有一个小女孩不为人知的小小的自尊和虚荣在里面——我实在不愿意让这个那么矜贵的男子看到这样破旧的楼栋,这样狭小的家。 那天的鸡汤真的很美味,白楚很细心地将小公鸡剁得极其细碎,笑,说这样方便入味。当时,我一直盯着他纤长的手指发呆,他很温柔地一勺一勺地吹冷,一勺一勺地放到我的嘴边。然后,淡淡地跟我说着一些画室里有趣的小事情。最后,他略略心疼地口气,埋怨,你这家伙,怎么这么不小心呢。大冬天,为什么往水里钻呢? 我又不是傻瓜,没事的话,我当然不会往水里钻了。我当时也是见义勇为,发扬风格而已。要说起我掉进水里这事,也得由我弟弟莫帆的好朋友胡为乐说起。 胡为乐是典型的没事找抽型性格,严重的精神分裂。从他十三岁从美国回来,出现在我视线里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了他的这个特点。他第一次跟着莫帆到我家,看着在一边给小狗贝勒和太子喂食的我,对莫帆说,这姑娘是你姐啊?怎么有点大小眼,长短腿呢,好像还是招风耳。 当时,我可只有十五岁啊,生活中刚刚出现了一个叫白楚的男子,正是我爱美心盛的时期。你想,有人这么诋毁我,我能不生气吗? 我一生气,就拎着狗盆,冲他摔打过去。吓得胡为乐倒退出门,一脚踩空,顺着楼梯滚了三圈,跌得几乎都不能动弹了。 当时,他安静地躺在那里,等待莫帆到楼下把他扶起,也等待着我惊慌失措地下去跟他认错。但是,他没想到的是,他都跌成了那个样子,我也不放过他。我直接从楼梯上蹦了下去,又跺了他两脚。而他的好兄弟,莫帆也只有在一旁看的份儿,不敢上前劝我。 也就是从那天起,胡为乐对我产生了敬畏之心,他见过凶悍的女生,但是没见过像我这么凶悍的。 说到白楚埋怨我的冬天落水,也是因为胡为乐的“没事找抽”。他十四岁开始长胡须了,于是,在路上顺便调戏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说她们嘴巴上也长胡须,说她们是典型的内分泌失衡。你想啊,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厉害的主儿。于是,那些厉害的主儿们,合力将胡为乐推到了路边湖里。 而我,恰好从那里经过。 胡为乐不会游泳啊,更巧的是那群小姑娘也不会游泳,更更巧的是,我也不会游泳啊。但是,倒霉就倒霉在我天生热心肠,这一点,随我奶奶。于是,我的心肠一热,也就忘记了自己不会游泳的事实了。直接从自行车上蹦下来,蹦到了湖里。 湖水那个冰冷啊,比肯德基里的冰可乐还冰冷啊。 在一边热烈挣扎的胡为乐一看我这么英勇就义,慷慨献身,可能也觉得自己死得其所了,于是也就不怎么挣扎了,只见浮着薄冰的小湖水冒出一串小水泡,他就沉底了。 当时,岸上的小姑娘大概是被吓傻了,竟然直愣愣地看着我和胡为乐挣扎之后,冒着水泡沉底。 我不知道最后,我和胡为乐是怎样被救上来的。我当时的神经估计被冰傻了,竟然感觉满天雪花飞舞之下,一漫画中才有的漂亮的王子从天而降,将湿漉漉的我,从湖底温柔地抱起,抱上了南瓜马车,载到了温暖而华贵的皇宫。皇宫里的壁炉里劈里啪啦燃烧着熊熊的炉火,王子在众侍者的眼前,再次很温柔地将我抱到炉火前,正在我惆怅自己是不是要在王子深情的注视之下宽衣解带,将衣服在炉火边烘干时。王子居然低下头,俯身亲吻了我。我瞪大了眼珠子不知该迎合还是拒绝或者是欲拒还迎……这时,只听到一声犬吠,我便从这场华丽的昏迷中清醒了过来——睁眼一看,我已经躺在家里的热被窝里了,左边卧着太子右边卧着贝勒,两条狗正在争先恐后地舔我的脸。 我一看,悲愤不已。原来那梦里的王子居然是这两条小家伙。 在我挥手将它们推开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右手心,紧紧捏着一枚精致异常的袖扣,内敛沉静的银色,浮面上是精心凹刻的图案,四周镶嵌着钻石样光芒的宝石,如同碎裂的星辰一样。袖扣中央浮雕着一大写字母J,不知道有什么特别的含义。而反面,也是极其精致的英文字标:Cartier。 这种别致典雅的袖扣,我只从麦乐手中抢来的《瑞丽》杂志上才偶尔见过。 那一刻,心情突然浮沉不定起来,某些似乎遥远而模糊的影像就在眼前晃啊晃的,难道,我真的遇见了王子? 王子将我救起来后,深情的地我的时候,发现我太过迎合了,心想,我靠,这简直就是荡妇吗,就将我抛弃了;还是我太过矜持,王子心想,这不是木头吗,真没趣,才将我抛弃的呢?更或者,王子看到了旁边清秀的胡为乐,而王子恰好又是同性恋,就将胡为乐给抱走了? 恰好,这时,莫帆回家,告诉我,他刚从胡为乐的病房里回来,胡为乐被抢救过来了。我喃喃道,原来,王子不是同性恋啊。 莫帆很好奇地抱起贝勒,抚摸着它的小脑袋,问我,姐姐,你说什么啊?是不是发烧过头了,说胡话啊? 我瞥了他一眼,说,小孩子,一边去! 胡为乐康复了之后,对我是万分崇敬,他没想到我会这么豪气冲天,为弟弟的朋友插刀。他说,纯洁,纯洁,你不知道,你当时跳水的姿势多么帅啊,郭晶晶伏明霞都没法跟你比啊! 我睨着眼睛看着胡为乐,不知道为什么,他喊我“春姐”的时候,我总感觉他在喊我“纯洁”“纯洁”,他越这么喊,我就越觉得自己不纯洁。 当然,白楚来探望发烧的我,亲自给我下厨炖小公鸡那天,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是为救人而掉进水里的。我宁愿他一直认为我是不小心失足落水的。 前者和后者总是有差别的,前者太过英雄主义,像白楚这样的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种悲壮的英雄人物莫春,他更喜欢后面那个傻乎乎的失足落水的弱女子式莫春吧。那天,白楚在我的房间一直呆了很久,反反复复用冷水帕给我退烧,他纤长的手指不时搁在我的额头上,检查我是否有退烧的迹象。一直到很晚,他都没有离开。他合着手,叹气,说,不放心年龄大的奶奶和年纪尚小的弟弟照顾你。 突然,他很奇怪地问我,莫春,你的爸爸妈妈呢? 白楚的这句话,让我无从回答。最后,我欺骗了他,我说,他们在很远的城市里工作…… 白楚就没再问什么,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淡淡地说,莫春,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就在你身边,等你睡着了,退烧了,我就走。 就这样,我缓缓地睡着了。 白楚一直守在我的身边,他温柔的眉眼是那样清晰映现在小楼的灯光里,然后,落入了我的梦里。 奶奶说,白楚是天亮才走的,走之前,还熬好了白米粥。说是,刚刚退烧的人,吃一点清淡的东西比较好。 奶奶问我,你在画室里是不是很出色啊,春儿?我琢磨着,肯定是出色!要不,你这白楚老师,也不会对你这么挂心! 在一旁的莫帆匆忙地吃完饭,拉起书包就跑,跑之前,还在我耳边咬舌头,说,姐姐啊,那男老师是不是喜欢你呀?说完,在我对他下毒手之前,做了个怪怪的鬼脸就跑开了。 我落水而导致发高烧的消息,第三天才传到麦乐的耳朵里。 倒不是这家伙消息不灵便,只是当时她一直在捣鼓她热情的网恋,哪怕在高考的重压之下,她都忙活得不亦乐乎。还是黄小诗从网吧里把逃课在外的麦乐给绑到我面前的。麦乐一进门,先同我家的两条狗,贝勒和太子,交流了一下感情,才跑到我的床前,同正在边上温柔地埋怨我的黄小诗会合。 她说,哎呀,那个,莫春啊,听说,你为一个十四岁的小帅哥投湖自杀了?怎么,你还活着啊? 我用枕头扔了她一把,说,胡说八道,那胡为乐先被小女孩踹到湖里的,我是下去救他的。 麦乐恍然大悟说,啊呀,原来不是投湖自杀啊,是夫妻双双搞殉情啊! 黄小诗对我说,莫春,你别理姚麦乐,她网恋失恋了。 黄小诗的话,让我突然精神百倍,我幸灾乐祸地看着麦乐,问道:哎呀呀呀,麦大姑娘,你居然会失恋啊?怎么,人家看你不符合ISO9000国际标准,就把你甩了,是不是啊? 麦乐很不屑的看着我,说,切,怎么可能呢?是我把那厮给甩了,太伤我这颗少女的心了! 我和黄小诗面面相觑,黄小诗很好奇地问麦乐,那个男孩听你说过,不是很高大的样子吗?不是很符合你的审美情趣吗?你不就是希望找个高个子男朋友吗? 麦乐的脸立刻肿得跟冬瓜一样,她蹦到我的床上来,杀气腾腾地说道,那厮这么长时间来,一直在给我夸耀他184CM的身高,但是,那厮没有告诉我,他的体重也是184斤啊!昨天,我们在黄石公园见面啦,他说他手捧六枝百合花,我说我脚蹬一双喜庆的红靴子。结果,我刚到黄石公园不久,就看见远处滚过来一插着百合花的巨大圆形花瓶。我仔细一数,老天,果真是六枝!果真是那厮!我一看,这体型,我就是请他喝白水,我也请不起啊。所以,我生怕他认出我来,脱下红靴子,扛着就跑出了公园。说到这里,麦乐几乎是眼含热泪,她说,莫春啊,零下的温度,我穿着薄袜子奔跑在黄石公园的小路上啊,小风嗖嗖的啊…… 我一听麦乐这么可怜,就将奶奶和白楚买给自己的补品,一股脑儿推给她。麦乐就一屁股坐在我的床上,盘着腿,吃得不亦乐乎,还不忘跟我炫耀一下自己的战果。她说,昨天不是被那个184给吓坏了吗,今天就跑到QQ上跟184绝交,可是184说麦乐耍了他,并没有去黄石公园赴约,不同他见面,害得他在冰天雪地里等了好久。麦乐刚要回敬他,我要是见了你的面,我这辈子都会冻在冰天雪地里!这时黄小诗出现了,将她从这场QQ战火中拯救了出来。说到这里,麦乐感激地看了看黄小诗,黄小诗却一副耽误了麦乐大展口舌之才的内疚表情。麦乐转过头来对我说,莫春啊,我从此以后再不上QQ了,我再也不恋爱啦。 这时,奶奶跑过来抱太子和贝勒,打算给它们喂饭,看到我身边的麦乐和黄小诗,还不忘炫耀一下,说,我们莫春在画室里成绩非常好咧,那叫白楚的男老师非常器重我们莫春哎,在这里给我们莫春陪了一夜的床。说完,老太太就乐颠颠地小跑出去了。 麦乐立刻眼珠子脱离了眼眶,一脸不怀好意的笑,看着我,说,莫春啊,看不出来啊,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都做到自己家里来了,也不避嫌? 黄小诗就在一边捂着嘴巴吃吃地笑。 麦乐说,莫春,老实交待,你和那白楚白公子都发展到什么程度了,深夜共处一室?拉手?拥抱? 我一看麦乐说得那么起劲,就想岔开话题,免得她越说越离谱。所以,我就将那粒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右手心的袖扣从枕头下拿出来,放在麦乐眼前。 麦乐没有细看那枚袖扣的样式,只是粗略地扫了一眼,就一脸鄙夷地看着我,说,天哪,不是这么激烈这么狂野吧!你把那白楚衬衫的扣子都撕扯下来啦?你不用这么猴急吧? 麦乐确实是个不留口德的主儿,我一看,她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必和她讨论那个离奇的幻觉了,关于我被一个像漫画书中的王子救到皇宫的壁炉边的事情。估计她听了后,肯定会奸笑着问我,莫春,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那个王子是不是把你抱到了皇宫的卧室,而不是壁炉边啊?我又何苦同这个刚刚被长宽高都184CM的正方体网友刺激坏脑袋的女人纠缠不清呢。 所以,很久之后,我都不曾跟麦乐说起过这颗离奇的袖扣。问起过奶奶和莫帆,他们都说,我是被120给救回医院的。 渐渐的,我也几乎将这个事情给忘记,忘记自己的手心,曾经有这样一个解不开的谜。事关一次性命攸关的落水,事关一颗精致异常的袖扣。 曾经会是一个怎样的男子将这粒精致的袖扣系在腕间袖口,从最贴近他脉搏温度的位置,落入我的手心?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将我从冰冷的水里托起?又是以怎样的姿态给了我生的希望? 后来,这个袖扣就被我用红线紧紧地挂在了胸口,一直挂着。因为我觉得,它给了我最大的庇佑。我相信,以后,它会一直保佑我平安的。 它是我的护身符。 后来,小美国鬼子胡为乐看到过这个袖扣,因为我蹦蹦跳跳的时候,不小心,将这个袖扣挂件给露在了衣服外面。 胡为乐一看这个袖扣就说,哎呀,莫春,你这从哪里弄的这个假冒伪劣的袖扣啊?说着,他就伸手去够,当他抓到手里时,喃喃,好像是真的。可是,莫春,你怎么会有这么昂贵的袖扣啊? 瞧瞧。 小美国鬼子胡为乐居然用“昂贵”一词来形容这个袖扣。 这一点,对于我这个极其拜金的女孩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安慰。我想,原来,我挂在胸口的这个“护身符”还是很有价值的。 或许,王子果真来过的。 这种关于一个少女对于一场落水之后的幻想,我都可以渐渐地不去猜测,渐渐地去遗忘。 但是,我却如何也忘不了,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他曾是这样眉眼生动地温暖过我的生活。哪怕他后来,爱上了一个叫溪蓝的别的女子。三、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因为遇见白楚,因为同他最初的那场意外的遇见,我在高考的严峻压力下,满图书馆里查古今中外的爱情小说,企图借此证明了自己的想法:所有被称为经典的爱情,都源于这种惊鸿之瞥的一面之缘,而不是日久生情。 譬如,七仙女从天空上飞过看上董永;罗密欧在酒会上喜欢上朱丽叶;杰克在大轮船上爱上罗丝……种种证据告诉我,我喜欢上这个叫白楚的男子,是没有任何错误的,而且,我们极有可能谱写出流芳百世的爱情故事。 麦乐那会儿也在图书馆里帮我查这些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佐证,正当我踌躇满志地抬头微笑时,她转脸,扶着眼镜很认真地对我说,嗯哪,莫春,西门庆和小潘姑娘也是一见钟情的! 我一腔纯真的感情被麦乐给蹉跎了,于是恼羞成怒,不顾图书馆是清静之地,便大吼,麦乐,三舅姥爷的,你去死吧!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你去死吧”成了我的口头语。我将它在无数次的现实生活中加以运用,直至炉火纯青。对那些令我恼火和心灵受挫的人和事,我都会来一句:你去死吧! 但是,对白楚,我例外过。 我告诉白楚,我的名字,莫春的时候。我用了很细的声音。那时,云就在我的眼前飘,天那样明蓝,这个令我脸红的男子这样的近在我眼前。我感觉,抬头,就可以将鼻梁抵住他的下巴,和他形成暧昧而温暖的对视,感受到他温柔而凝重的鼻息。 可是在这样安宁而美好的气氛中,白楚竟说出了令我难受的话,他很吃惊地看着我,漂亮的嘴唇微微地一抿,莫春?你,怎么,怎么会叫春呢? 如果说,白楚的名字恰好是我喜欢的字所组成,那么我的名字可能恰好是白楚最不喜欢的字所组成,所以,他的反应会这样大。 本能的,这样的羞恼之后,我会说,你去死吧!可当时,面对着那么好看的白楚,我硬是伸长了脖子将这四个字咽了下去,噎得我的瞳孔都快涣散掉,我依旧细着声音,低眉顺眼地对他说,我说,可能是我爹地不了解汉字的博大精深,再要么,就是他数学的排列组合学得不好,在那么多有颜色和温度的字中,偏偏给我排列了这么一个差劲的名字。我说,客官,你不介意的话,就将就着听吧! 白楚被我的话逗得眼睛里都绽开了快乐的花朵,但是他却表现得特别淡,只是笑笑,低声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个蛮幽默的小姑娘嘛! 我看了看他仿佛星辰一样的眼睛,还有白玉精工雕刻而成的明秀脸庞,脸微微一红,没有作声。我再幽默,也幽默不过他的。就在几分钟前,我对着超市中那副暖融融的毛皮手套发呆时,这个幽默的漂亮男子就神出鬼没的出现,坚强而有力的将我的手从那副手套上挪开,一声不响的将手套放入他的购物筐中,然后单手将我拉到收银处。 很利索地结账,然后,还是那只温柔而纤长的手,拉着我,将我紧紧护在身后。走出了超市后,他将这副标价四十八元九角的手套放到我的手里。 这一切,都恍若梦境一样。当我仰起稚气的脸,看着眼前这个恍若天神一样的男子,那一刻,整个世界都在他那温柔的指尖,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他离开时,回头对我微微地笑,你太小,别做这样的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声音温柔得一塌糊涂。英挺的轮廓在他温暖的声线中变得柔软起来,就像童话里的小王子一样。 其实,他可能误会了我的意图。虽然,我已经不知道第几次出现在这副手套面前,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放在手里反复地看,也不知道第几次将它悄悄藏到自己口袋里,就好比这次,我那样心惊肉跳地将它放到口袋里,但,最终,我还是会乖乖地将它放到货架上,然后,呆呆地望。因为,我总感觉,有一个如同秋风一样的影子,在我的身后;有一双伤感而冷漠的眼睛一直盯着我看。虽然,每当我回头时,它总是猝然消失,恍若幻觉。但是,我小小的身体,真的能很强烈地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两道明媚的伤口一样,张开在我的背后。让我不敢轻易地做这件无地自容的事情。 所以,那天,我拉住了要离开的白楚,将这种自己都解释不清的逻辑讲给他听。我仰着脸,眉心紧皱,冰凉的小手,坚定地拉住他的衣角,咬着嘴唇,为自己辩解着。我就是想让他知道,我不是他想的那种女孩。我不会偷,确实不会偷。 可能白楚被我焦急而执拗的表情吓住了,所以,他对我笑笑,将一张名片递给我,温柔地说,我叫白楚,就住这附近,如果你以后需要什么帮助,或者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记得来找我。 我看着卡片,淡蓝色的浮光表面,上面写着两个我喜欢了好久的字:白楚。 所以,在那一瞬间,我原本紧紧握着他衣角的手,慢慢的松开了。歪着脑袋,对着他笑,很小心地将名片放进身后的大书包中,声音细细的对他说,我是学生,我没名片,不过,我叫莫春,今年十四岁啦。说完,我还故意踮起脚尖,跟眼前这个高高瘦瘦的男子比了比身高,嗯,尚在他的胸前。看样子,我还得努力长高,才能到他的肩膀,到他的下巴,嗯,到他的鼻梁处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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