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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帝推行剃发令 源于前明降臣的表忠心奏折

2007-11-06 16:58:5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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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yahoo.cn

清代实行“剃发留辫”的制度——即是把周圈的头发剃光,中间留有辫顶。这样的发式,在历史上曾经历过一段严酷的历史。

降臣孙之獬的建议

清世祖福临(顺治帝)于1644年进京,定鼎中原。始颁“剃发令”是在1665年。起先,朝贺时分成满汉两班——满员自是剃发留辫,身着满装;汉员(指明朝降臣)仍是束发冠带而朝。如此二十年来,彼此相安,未生异议。偏偏有个明末天启进士孙之獬别出心裁,自发地剃发满装,站入满班。而满员以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驱之出列。其再回汉班,汉员又以其满装而不纳。

孙之獬羞愤之余,乃上折奏请改制,疏中说:“陛下平定中国,万事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这使世祖顺治颇受震动,深叹曰:“不意降臣中有作此说者。”遂下令剃发。

此令一行,天下哗然。有的涕泣就剃,有的宁死不屈。从此,原本心理上的满汉矛盾更加激化(在古代,发式服装很代表一个民族的尊严)。严令既下:“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者,决不轻贷。”当下檄至各县,曾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说。各地官府令剃匠负担于市,强行剃发。据后世人议论此劫:“此皆孙之獬一念躁进而酿此奇祸。”至于顺治帝对孙之獬奏折的考语,是赞其忠,还是叹其佞,不知孙之獬本人是怎样理解的。

不过,从孙之獬的“作为”,可见其为人。他还真不是“假积极”,而是“真汉奸”。他在明朝,官至侍讲,禄位不低。事清后,曾因操练乡勇有功,升为礼部右侍郎,后又领兵部尚书衔去招抚江西,真可算是自基层而扶摇直上的人物。

这种人当然不会顾忌什么操守,他自有其“处世哲理”,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远比黄道周、倪元璐、孙嘉绩(我祖)要“高明”得多。然而这种人也自有其下场,最终还是落得个“被劾夺职”。1667年山东义民谢迁攻入淄川,杀了孙之獬全家,使万民称快。正所谓:“怨毒之于人也大矣!”有趣的是,这样一个人,居然用了“之獬”这样的官讳。“獬”,是一种名“獬豸(音会)”的兽。《异物志》说它“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其不直者,闻人论则咋其不正者。”彼孙某者,可当之乎?

顺治颁布“缓剃发令”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这是儒家“守身如执玉”的基本孝道。孝道又是历代“以孝治天下”的政教主张,人们世代遵循。甚至生前脱落的头发、牙齿,死时也要同殓同葬以“还之父母”。

世祖入北京后,声言明室并非亡于清军,而是灭于流寇,清朝的天下不是从明朝手里得的。这样说虽似矫情,但却给亡明降臣的脸上蒙了一层“遮羞布”。就是一般士庶,心理上也得到些缓解。但是“剃发令”一下,如同又正式宣布了他们的“亡国奴”的身份。于是举国各地,群起反对。世祖有鉴于福王在南京的政权还很有号召力,当时反清的情绪还很高涨,全国尚未真正形成大清之一统,从大局出发,不愿因一个发式问题而使民族矛盾过于激化,于是曾有一度对“剃发令”宣布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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