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七大开发商牢狱之灾始末 任志强曾入狱一年

2007-11-06 16:53:1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开发商 | 牢狱之灾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维权呼声

侠客:wahao3

点击图片翻页

点击图片翻页

孙宏斌出狱后才“平反”

入狱原因:被控挪用公款

服刑地点:北京

1988年,孙宏斌进入联想公司,很快成为联想企业发展部主管,分管联想北京以外的所有业务。1990年,孙宏斌被认为有从联想独立出去的企图,公司总裁柳传志从香港联想飞回,在极短的时间里,孙宏斌被判刑入狱,罪名是挪用公款。

据了解,孙宏斌在主持企业发展部工作后,所有分公司的头脑基本上都是孙宏斌任命,因此,孙宏斌在分公司拥有很高的威信。很快,联想集团管理层发现他们对于分公司逐渐丧失了应有的权威,孙宏斌权力越来越大,有结党营私、分裂联想的可能。于是将孙宏斌调离业务发展部,调任业务部任总经理。此举引起了孙宏斌手下的强烈不满,企业发展部的人甚至公然顶撞柳传志。不久,又传出孙宏斌下属要卷款逃走的消息。

1990年5月28日,孙宏斌被北京海淀警方刑事拘留。1992年8月22日,在孙宏斌拒绝承认自己有罪的情况下,法院以挪用公款13万元的罪名判处孙宏斌有期徒刑5年。

1994年初,孙宏斌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1年零2个月,1994年3月27日刑满释放。

2003年2月19日,孙宏斌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要求取消原判决,改判无罪。2003年10月22日海淀区人民法院改判孙宏斌无罪。

《地产SHOW》点评:4年的牢狱生活足以让一个人沉沦,可自认无罪却依然入狱的孙宏斌不但没有沉沦,反而还创造了顺驰的奇迹,这种积极的人生态度让人佩服。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雅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