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冰箱可再生利用率最低85%
2007-11-06 09:08:1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数码 | 家电 | 冰箱

侠客:kemy.jing
kemy.jing 侠客文章
用户小心:计算机病毒出现欺诈新陷阱
2007-11-06
Google发布手机发展方案 无意制造手机
2007-11-06
硬件能否支持Vista 微软官方告诉你
2007-11-06
广东移动用户可在建行ATM为手机充值
2007-11-06
侠客:kemy.jing
| kemy.jing 侠客文章 | |
|---|---|
| 用户小心:计算机病毒出现欺诈新陷阱 | 2007-11-06 |
| Google发布手机发展方案 无意制造手机 | 2007-11-06 |
| 硬件能否支持Vista 微软官方告诉你 | 2007-11-06 |
| 广东移动用户可在建行ATM为手机充值 | 2007-11-06 |
我国拟对空调和家用电冰箱推行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的国家标准。根据标准要求,空调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也就是最低允许值)要达到87%,家用电冰箱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要达到85%。而它们的目标值要分别达到90%和88%。这是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昨日公布的《产品可再生利用率指标限定值和目标值(第一部分) 》征求意见稿中获悉的。
征求意见稿指出,这项国家标准的制定,主要为了促进企业设计生产产品时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利用的材料,尽量避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材料,并促进企业尽可能将非金属材料的成分标注出来。
标准的编制说明中表示,目前我国对发展循环经济给予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此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对产品的可再生利用率提出了强制要求。这样一方面能使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增强了消费者的环境意识。同时随着标准的实施,对更多的产品进行资源再生的考虑,将为资源综合利用、材料循环再生的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此外,该标准鼓励企业进行产品设计时选择利于环保的材料,符合国际法律法规的发展趋势,同时促进电器生产企业对材料供应商提出更高的要求,还能为产品废弃后的再利用提供一些必要的技术信息。
另据了解,国家标准委同时开始征求意见的《产品及零部件回收利用标识(第一部分)》中,也拟推行在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电脑上标注回收利用标识的强制标准,以示产品可以回收利用并明示材料中有关成分,且不得随意丢弃。根据所含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超标,标识将通过两种不同颜色来表现。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相关资讯
- 营养不流失!十大品牌热门冰箱大推荐2007-11-05 15:41:17
- 冰箱除霜太麻烦 热心读者教您一招2007-11-01 16:29:20
- 缺什么不能缺冰箱!主流热门冰箱一览2007-11-01 16:27:19
- 经济实用 最适合三口之家使用的冰箱2007-10-30 16:18:30
- 操作方便 最适合送给老人的节能冰箱2007-10-26 17:41:51
最新评论
| 标题 | 作者 | 发布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