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年7月15日(农历六月初六)天亮之前,鉴湖女侠秋瑾在故乡浙江绍兴被清政府杀害。一个33岁的女性因政治原因而就义,在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她的死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作为当时舆论中心的上海,各种不同背景的报纸都迅速作了详细报道,《神州日报》连续公布浙江省发布的有关通报、函电、文告,并转录外电、外报刊出的有关消息。《时报》除了对秋瑾案始末做了连续报道之外,还发表了《哀秋瑾案》、《记秋女士遗事》、《对于秋瑾被害之意见书》等几十篇有关秋案的评论文章和诗词、漫画。对秋瑾慷慨赴死的报道也非常传神,“行至轩亭口,秋瑾不作一声,惟注视两旁诸人一周,即附首就刑。观者如堵。”
《申报》发表了各种体裁的有关报道、评论等30多篇,累计达3万多字,包括秋瑾被捕与就义的情况报道、绍兴府公布的有关秋瑾“罪案”、秋瑾被害之余波、秋瑾男装持手杖照片、秋瑾生前演说稿、秋瑾好友徐自华撰文、吴芝英书写的秋瑾墓表等。
《申报》在当月的一篇报道中称赞秋瑾“时或垂辫作男子装,到处演说颇能动人。现方创立女子体育所,殊负新学名誉。此次惨被株连,无不同声叹息云。” [2]在7月22刊出的《秋瑾之演说》中高度评价她组织女报、提倡女学、追求女子独立的作为,并以热情的语言写道:“闻女士擅口才,每登演说台,雄辩恣肆,往往倾动众耳,掌声如同白日春雷。”[3]并摘录了秋瑾慷慨激昂的演说《敬告姐妹行》,字里行间满溢着对她的“才”、她的“志”的无比推崇。
7月23日,也就是秋瑾被杀第8天,刊出她的6首遗诗。
7月25日,发表《论绍兴冤狱》评论,直接指出冤案是绍兴府假公济私、捏造告急所造成的。
8月13日,登出官方伪造的《绍狱供词汇录》,后面还有“编者按”:“按秋瑾之被杀,并无供词,越人(浙江人)莫不知悉。有之,则惟‘寄父是我同党’ 及‘秋风秋雨愁煞人’之句耳。而今忽有供词,其可疑者一秋瑾之言语文词,见诸报章者不一而足,其文辞何等雄厉,其言语何等痛快,而今读其供词,言语支离,情节乖异。其可疑者二:然死者已死,无人质证,一任官吏之矫揉造作而已;一任官吏之锻炼周纳而已。然而自有公论。”[4]
《时报》也说:“浙省官场,因外间人言啧啧,群为秋女士讼冤。大吏授意某某,求秋女士书函等件,仿其笔迹,造通匪等函件,以掩天下耳目。此说若真,官吏之用心,不可问矣。”[5]
10月6日《申报》刊出的《徐锡麟传》一书广告中,有“徐手刺皖抚,剖心而死,祸及秋瑾女士大狱。.....小像七幅,并有秋瑾女士墨迹一章”等语,[6]尽管是广告,其中却充满了对秋瑾的敬意和惋惜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