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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消费暗藏六大骗钱陷阱 购物前要擦亮眼睛

2007-11-05 11:26:57|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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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在进行换货时,要记住让经营者在原购货发票背面签署换货日期并加盖公章。因为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在保修期内的产品,因质量问题商家给予换货的,其保修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在七日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权选择换货或者退货。在这一规定下,如果商家不提供换货记录,则消费者的这一权益就无法落到实处。

  商家额外承诺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消费者张德治三年多以前在一家小商店购买电冰箱一台,今年7月这台冰箱不制冷,张德治便找商店讨说法,商店老板告诉他“过保了”,因为三年已经超过了国家三包规定中的保修和换货期限。但是消协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冰箱的信誉卡上明确写着“三年保退、五年保换、终身保修”。正是依据这一承诺,商家最终对这台冰箱做了换货处理。

  点评:国家三包规定中指出:三包规定的指标是最基本的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并明确不免除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国家制定的产品三包标准的责任。这就说明,“有诺必践”是国家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商家作出高于三包规定的额外承诺也必须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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