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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买断万人工龄,《劳动合同法》博弈谁掌输赢

2007-11-05 09:44:04|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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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chengcheng099

华为买断万人工龄,《劳动合同法》博弈谁掌输赢

明年11日起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令众多企业绞尽脑汁,陷入与新法的博弈中。不同博弈方,纷纷策划了带有明确针对新法风险条款的各种计策。如今年年中LG中国发布了裁员计划,对合约期在5年至9年的员工,统一不再续约,就此拉开了应对新法的裁员风潮。年关将至,博弈手段不断翻新,10月底知名高科技民营企业华为公司出台买断工龄政策,其涉及员工数量达万人次,又加重了新法实施前的“阵痛”。企业这种为规避新法约束,盲目裁员的行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华为此次买断工龄,针对包括总裁任正非在内所有工作年限在8年期以上的员工,在2008年元旦前均要办理主动辞职手续,公司给予“N+1”的补偿,买断其工龄。随后再签订1-3年的劳动合同,老员工以新员工身份继续为公司服务。其用意明确规避新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新法第十四条中规定,劳动者满足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款,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试想,倘若华为不进行此番清算,1-2年后,这批老员工都捧起了国家发给的“铁饭碗”,对于人才更新快速的高新科技产业,则为企业带来极大的养人负担,加大企业解聘难度,降低员工更新的灵活度,提高更新成本。

华为在与《劳动合同法》的这次博弈中,却并非赢家。于内而言,为华为做出巨大贡献的老员工在此次清算中,虽然得到了基本合理的补偿,但员工忠诚度难免下降,员工心理受到极大伤害。未在裁员范围内的员工,观看了企业一番“表演”后,必将忧心自己未来前途,无法安心本职工作,从而降低企业劳动生产率,甚至成为企业潜在流失员工。从外部效应看,这种为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不计手段的行为,体现了其社会责任的缺失,严重损害了华为作为大型民营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及企业外部声誉。对企业文化等多方面造成的潜在损害不可弥补。同时其行为已在社会中产生恶劣的示范效应,造成众多社会不良舆论与多方谴责。一个追求利益却缺乏社会责任的公司,很难拥有内部凝聚力和外部号召力;不良的社会公众形象,必将加大其招聘难度,损失潜在人才与客户。就长远看来,华为的这次博弈,看似精彩,实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之嫌。

博弈的重要原则是博弈双方寻求利益的平衡点,以达到令双方满意的最优利益。新法条款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束缚,加重企业用人风险和成本。但每个企业都有最大限度精简用人成本的需求,如何在矛盾的两者中寻求一个平衡。在某些企业冠以“清退”、“炒人”、“解聘”、“不再续约”、“买断工龄”等种种名目掩盖下进行的恶性裁员行为,则另其他企业陷入困惑,是追随这股裁员风,还是继续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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