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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购房个体力撼潜规则

2007-11-05 08:44:17|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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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2

面对实力雄厚的开发商,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力量相对薄弱的合作建房者若想在这场博弈中胜出,前途不容乐观。

郑州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基地产)10月10日挂牌,使郑州陷入冰封的个人合作建房正式破冰,并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业内人士认为,在以中基地产为代表的民间力量对房地产商“潜规则”提出挑战之余,个人合作建房能否在游戏规则下走到最后不免令人担忧。

据了解,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已不是第一次,公司化运作合作建房,中基地产也不是第一家。但有一个共同点,个人合作建房终因各种原因不了了之,从此没有下文。

此次个人合作建房,能否有效吸取以往不成功的教训、解决现实的诸多困境,实现真正突破,尚需时间验证。

公司化运作

郑州首次个人合作建房早在2005年4月,在中原住交会上,一位叫李之海的人公开设立展位招募个人集资建房会员,但很快便退出大家视线。

第二次个人合作建房是2007年年初,阎功勋等发起成立的“郑州市个人合作建房筹备组”。当时他们已经筹集了部分资金,准备通过招拍挂程序拿下郑东新区一块1.7万平方米的土地。但由于没有在限定时间内筹集到300万元的土地款招标保证金,拍地“流产”。合作建房之梦破灭。与此同时,网上也有成立“郑州个人合作建房联盟”,但只制定了相关的合作协议。

两年时间,个人合作建房行动均流产,每次都是雷声大雨点小,经过一阵热闹的炒作之后,发起者便如同人间蒸发。

此次,王华等6人高调亮相,对个人合作建房的发展充满信心:“之所以敢再次张口吃螃蟹,是因为有温州的成功模式可以复制。”据悉,中基地产已与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确认了“协作”关系,赵智强将成为“温州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协会联盟”的总规划师,指导此次郑州个人合作建房。

在中基地产股东之一王华看来,郑州前几次合作建房之所以搁浅,就是因为没有一个合法的主体机构。“把钱交给个人,谁放心啊?但中基房产却可以让参与者打消顾虑。”

依托温州模式,王华表示,为保障参与者的资金安全,参与建房合作的会员与咨询公司都要在指定银行设立账户,然后与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委托协议。个人资金划入公司账户时向个人出具托管证明,资金只有用于土地投标或拍地失败后返还原账户两条路,银行为全权资金监管人。

“与银行签订信托合同,由银行介入资金监管机制,这是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必经之路。目前,个人合作建房法律上还是空白,如果想要成功,就必须坚持走市场化运作模式,此外,还要争取政府的多方支持。”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士后刘东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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