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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再嫁是如何成为丑闻的

2007-11-03 12:47:40|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4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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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onytech1@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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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再嫁,南宋时有多人做过确切的记载,到了明代,一些文人开始“辩诬”,至今学术界仍争论不休。这是个从文学人物身上引发、耐人深思的非文学现象。

从历史记载推断:李清照讼后夫案轰动一时,成为街谈巷议热门话题。在她生前就有好几位文人以讥笑语气说她讼后夫事,如:绍兴18年(1148)李清照65岁时,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说“易安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有启事与綦处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兹驵侩之下材’,传者无不笑之”。说李清照再嫁用的是不容置疑口气,说讼后夫则用挖苦和嘲弄口气,文中还引用李清照致綦崇礼信中的话,而这封信正是李清照再嫁的有力确证;

绍兴19年(1149)李清照66岁时,王灼的《碧鸡漫志》说“易安居士……再嫁某氏,讼而离之,晚节流荡无依”。王灼在同一本书内还认为,李清照的词作也违犯闺秀文学规则,肆意落笔,无所顾忌,甚至将“淫词”写到作品中;

绍兴21年(1151)李清照68岁时,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说“格非之女……然无检操,晚节流落江湖间”……

这都是李清照在世时的记载,按常识,年龄偏大的官宦女子再嫁,人们会嘲笑她“晚节”不好。但如果她不曾再嫁,恐怕没人敢在本人活着时造“更适”这类有关婚姻大事的谣言。这几个人所嘲笑的,是李清照不仅再嫁,而且选了个不合适对象,又纷纷扬扬地打离婚官司,闹出不小的丑闻。这样的嘲笑和讽刺,正说明再嫁是事实。

另一说明李清照再嫁的有力证据是:右仆射(右丞相)洪适也说:“赵君无嗣,李又更嫁。”(见《<金石录>跋》),洪适说《金石录》是赵明诚身后经李清照整理呈进皇帝,然后顺便说起李清照再嫁。以洪适的身份和写文章目的,更不可能是造谣。

几百年后明代文人出来为李清照“辩诬”,再嫁即失节,而李清照不该失节,是“辩诬”主要立论。这些文人没发现任何新史料,只对原有再嫁史料起劲地做“不可靠”文章,有的则以感情代替史实,直言不讳“余素恶易安再适张汝舟之说”。李清照曾否再嫁的争论至今还在继续。我认为,黄盛璋教授《改嫁新考》所持的肯定说证据全面、剖析有力,陈祖美用“再嫁”而不用“改嫁”,更确切。

假设李清照是男的,还会不会有这些争论?

相信一切“再婚”争论都会烟消云散,没准儿这“再婚”还会成为佳话。

潘岳和元稹不是悼亡诗名家?并不妨碍他们再娶;苏轼妻子死了再娶,续弦活着时他既还可以带爱妾朝云到岭南,也可写诗悼念亡妻;陆游前妻被强行分离后再娶,他怀念前妻的“红酥手”不迳而走……大作家再婚多得是,为什么独独李清照不能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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