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扮漂亮去分手

2007-11-02 11:47:51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4页<<上一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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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fay423082214@yahoo.cn

二十岁那年夏天,我买来了蓝底白花的棉布,准备做一件旗袍,迭择棉布,因为它适合我的年轻和清纯;迭择蓝色,因为蓝色自然、清新、宁静,也是一种娇艳的色彩,适合于我白皙的肤色。那蓝,是一种旧旧的蓝。我叫做“褪色蓝”,那“褪色蓝”和“褪色白”在一起,正好衬出我头发的浓黑,大眼睛的清莹澄澈。我喜欢配上一双鹅黄色的平底皮鞋。特别在雨天时,黄皮鞋特别的鲜明,而旗袍上的褪色蓝,在细雨里,好象被雨点沾湿了的墨水,那么渐渐的晕开,渐渐的淡去,带着浓浓的忧郁,和深深的感伤。

  节假日里,清晨浴后穿上旗袍,理齐每一个领角襟边;穿上旗袍后,我把过肩的长发盘上,别上桃木发夹,带上平日存放着的,生日时别人送的玉躅,这样的我不喜欢走在闹市区,虽然我素面朝天,一身素衣,但我知道这也是一种触目,有太多人看我,虽然个中多是欣赏,但我会在那些触目的打量中惶恐,羞涩,这是穿上旗袍后更显文弱的我所不愿的。我喜欢走到不远的菜场去,买一串黄桷兰,别在襟扣处,让这件棉布旗袍不仅有花形,亦有花香,朴素的花,自然的香,与这布旗袍才是匹配的,那些奇花名香反而不适合了。

  因为穿上旗袍,我不至于弯腰驼背,一个人闲居家中也有好的形态和好的心境,我喜欢在这时取出散发出书香与花香(我喜欢在书中夹上花叶)的书或杂志来读,或学外语,或做家事,并认为只有这样读那么美的文,那么美的诗才契合,还有那么美的双十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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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追求前卫和“酷”的时代,我思慕古典,崇尚传统,不为附庸风雅,我从小喜欢诗词歌赋,大学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我的古典是由心及形的。作为一个正当妙龄的都市女孩,当时我还没有真正恋爱过,我还固守着一颗比我身着布旗袍走在人海中还让人惊异的崇尚古典隽永的真爱的心,而不是逢场做戏的“快餐爱情”,我觉得那如同一季流行的前卫时装一样,只会是昙花一现。

  后来,我穿的就是这件件白底蓝花的布旗袍开始了我的第一次恋爱。那天身着一身布旗袍的我的确实从他注目我的眼神中看到了亮光,尽管我的身材在如今盛行“性感”的审美标准下实在要算是瘦削。我很自得:我是匹配这件布旗袍,这种适合除了因为我的高个头和东方女孩温润端庄的脸庞外,让我真正适合的不是形,而是我眉眼中有着似人们印象中旧时代江南女子的神韵,而我别在襟扣处的成都女孩夏天常配带的黄桷兰也有独到的别致,似乎让我旗袍上印染的花也跟着有了香气。相恋后他曾同我谈及当天我留给他的印象:我的谈话平静自在,让他隐隐然有一种返璞归真的境界,而我还是那么的年轻,是从哪条长路,何方仙山“返”,“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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