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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得“卖地还债”说给谁听?

2007-11-01 11:45:1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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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eijweit1

针对近日备受关注的某些高校采取“土地置换”方式“卖地还债”的做法,10月30日,国土资源部明确表态,“高校用地为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毫无疑问,国土资源部此番表态是对教育部部长周济“卖地还债论”的直接回应——9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部长周济表示,解决高校债务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同时可通过土地等资产的置换来进行。

教育部力挺“卖地还债”,国土资源部坚决反对,两者针锋相对的同时,另一种力量其实才真正决定着博弈的最终结果——那就是地方政府的态度。实际上,即使没有国土资源部此次明确表态,高校置换土地也必须要经政府部门的批准才能得以实现。教育部之所以堂而皇之地将此列为解决高校债务的方案,无疑明白无误地传递出这样一种信息——他们对与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合作有这个信心。国土资源部此番表态虽然措辞严厉,但“卖地还债”的大门实际上并未完全关闭——前提是,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政府部门自愿将土地出让费反馈给高校。

其实,当国土资源部措辞严厉地指出“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土地抵偿债务”的同时,他们何尝不知道高校根本没有权力自由处置名下的土地?如此一来,国土部的表态,究竟是想要说给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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