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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女童被抱到校外强暴 私处缝9针(组图)

2007-10-31 10:40:3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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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qinggan1987

小慈的姥爷说,小慈现在还不满7岁,今年8月20日才开始上学,10月8日是放假后第一天上课。事情发生在上课期间,而且凶手作案的地方距离学校只有20米远。老师在发现小慈不见后,没有及时去找,更没有及时将小慈送往医院,这些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老人还表示,事发后,他手中一分钱都没有,本想让学校先垫付医药费,却被学校拒绝了。第二天学校才送去1000元,隔了一天后又送来1200元。“到现在小慈治病花了3000多元了,虽然钱没有多少,但对孩子心灵上的伤害却是用多少钱也换不回来的。”

团市委和心理专家探望小慈

昨日下午,长春市团市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和长春市心理卫生研究所的郑所长来到了小慈家。团市委的工作人员告诉小慈的家人,他们会尽全力帮助小慈的。长春市团市委权益部的工作人员还以个人名义给小慈留下了200元钱。

心理专家郑小华所长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后,要尽早地对孩子进行心理干预,要让孩子多与家人沟通,更要多与父母在一起,让孩子有归属感。然后再让孩子扩大接触的范围。郑小华所长还与小慈谈了很长时间,希望以此打开小慈的心结。

警方:小慈记不清坏人体貌特征

记者从榆树警方了解到,由于小慈的年龄实在太小,加上当时受到过度的惊吓,小慈不能完全记得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而且当时凶手威胁小慈闭上眼睛,小慈也照做了。所以只能靠民警到下面摸排,警方也找到几个犯罪嫌疑人,曾三次让小慈的家长带小慈到警方辨认,但都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律师:学校没尽到保护义务

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的齐律师说,学校方面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小慈毕竟是在上学期间受到伤害,学校属于没有尽到保护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记者在离开小慈家的时候,小慈的姥爷拉着记者的手说,他现在就希望警方能尽快破案,将凶手绳之以法,还小慈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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