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信 情真意切 逃犯带枪投案自首
2006年9月,瓦房店市公安局打掉了一个非法制造、贩卖枪支的团伙。非法购买枪支26岁的刘某在逃,警方将刘某立为网上逃犯。春节期间,刑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王旭,带侦察员来来到了太阳乡的刘某家,做刘某的投案自首工作。王旭结合刘某家的家庭情况和刘某年龄小等特点,打开《致在逃家属的一封信》,逐条逐句的跟刘某的父母讲,讲抓获和投案自首的区别;讲潜逃的日子忐忑不安、惊恐万分;讲刘某还年轻、人生的路还漫长、痛改前非还来得及等道理。从而,做通了刘某父母的工作,刘某的父母表示,一定要规劝儿子投案自首。4月8日 ,刘某的父母联系上了刘某,电话里,刘某的父母含泪相劝,耐心说服,终于做通了刘某的工作。4月9日 ,刘某来到了刑侦大队,带着自己非法购买的一支自制的左轮手枪和20发子弹,投案自首。
品信 回味无穷 找熟人请求过完十五就投案
2003年期间,永宁镇的王某伙同他人撬盗工厂、学校的金柜作案6起。其同伙被抓获,王某在逃。而后王某被警方立为网上逃犯。春节前,永宁派出所民警将《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送到了王某家人的手中,王某的父母年岁已高,身体不好,王某35岁还没有成家,他们始终为儿子提心吊胆。此时,王某的姐姐也回娘家,全家3口人拿着雷局长的这封信反复看,细细的品味,读了一遍又一遍,他们认为雷局长这封信道理明了,真情实意,意味深长。几天的思考之后,其姐姐通过朋友找到了老虎屯派出所所长沈玉滨(原永宁派出所所长),沈玉滨又耐心做了王某家人的思想工作,使王某的家人坚定了做王某投案自首的决心。
十五前夕,王某的母亲向沈玉滨提出一个请求,说,王某已经离开瓦房店市4年了,一直没有见面,能否让他回家过个十五,过完十五就投案自首。沈玉滨请示局领导,同意在过十五时不对王某实施抓捕。
3月4日,王某从外地返回到了瓦房店,在家过了正月十五。由于风暴潮,交通不便,3月7日 (正月十八)王某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了老虎屯派出所投案自首。王某投案自首后,告诉民警,这回心里踏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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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报 看到希望 俩伤害致死网上逃犯迷途知返
“局长一封信18人投案自首”的报道在本报刊登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社会各界包括在逃人员的家属纷纷写信或打来电话来称赞和来咨询,大家一致认为瓦房店市公安局长雷树青亲笔写的《致在逃家属的一封信》,即讲法律、政策,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短暂的3个月时间能有18人投案自首,说明了公安局机关的可信程度,同时也看到了在逃人员的唯一希望。此报道,对在逃人员及其家属震撼极大,许多在逃人员的家属在积极地做他们投案自首工作。4月20日,伤害致死的网上逃犯赵某、宫某见到此报道后,主动来到瓦房店市公安局投案自首。他们深有感触地说:“是一份报纸让我俩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