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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再设一条“高压线”

2007-10-26 13:40:25|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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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4

土地出让再设一条“高压线”

房地产调控再出新政,而且涉及房地产开发的上游环节。10月9日,国土资源部发布最新版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在2002年出台的老版本基础上,新修订了五项内容,包括将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明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分层出让、将土地使用权修改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进一步明确挂牌出让截止问题、进一步规范出让金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等。

这一新规是对我国土地招拍挂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意义重大。相对于协议出让制度,招拍挂制度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影响房地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它经历了一个建立健全的过程,先是2002年从部门立法上予以确立,进行宣传造势;接着2004年8月31日成为新旧游戏规则的分水岭,开始全面执行;如今,再次完善细节、堵疏防漏。

从新增内容上分析,“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只是落实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影响最大的当属“规范出让金缴纳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发放”。其要点是:受让人依照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才能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未缴清全部出让金的,不得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那么,这一土地新政将产生什么影响?可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首先,将提高开发商拿地的资金门槛。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即使是财大气粗的地产巨头,也经常性地面临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付清全部出让金才能拿土地证,这在老版本就已有规定,之所以再次强调,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总被部分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架空”,很多开发商没缴清出让金就搞到土地使用证,从而获得银行抵押贷款和通过抢销售速度获取回笼资金。

最典型的企业实属当年的顺驰。2003-2005年,顺驰到处通过公开市场高价拿地,竞标时出手大方得足以吓退对手,可事后却跟政府重新谈判付款方式,一边施工一边缴地款再正常不过,以至拖得某些地方政府都怕跟顺驰合作。当然,房子已卖光地款尚未还清的其它开发商,也大有人在。因此,如果今后严格执行,则开发商拿地的资金必然捉襟见肘。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又新增了一个“保险栓”: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期发放土地使用证,大大挤压了官商双方回旋、打擦边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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