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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购物四种最常见的消费陷阱

2007-10-26 11:23:48| 点击:2122|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5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香港 | 购物 | 消费陷阱 | 旅游 | 团队游 | 国内路线

侠客:Xi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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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警示:不想惹麻烦就学好下面10条!

1. 在香港,不随身携带身份证是违法行为,任何时候都必须携带港澳通行证。

2. 香港电压为200/220V,内地带去的小电器一般可以使用。

3. 与人见面前应该先电话预约,去人家家里作客可以准备一些水果饼食作为礼物,千万不要空手去。

4. 对男士称“先生”,女士称“小姐”,如果是对年纪大的男子可称“阿叔”,年长的女子称“阿婶”;对男侍应生和售货员可称“伙计”,对女侍者仍称“小姐”。

5. 因港澳地区汽车靠马路左侧行驶,过马路时,请先看右再看左,遵守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走人行横道。

6. 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违者罚款,不要再禁烟区吸烟,不然重罚。

7. 香港矿泉水极贵,500毫升6元。

8. 不可以从事任何收取报酬的工作,否则会可能会引起麻烦。

9. 晚上11点以后慎去旺角、油麻地和尖沙嘴,古惑仔较多。另外,买东西就在中环和铜锣湾逛逛,基本能买到想要的一切。

10. 内地的驾照在香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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