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什么拥抱你 我的情人(连载六)
2007-10-25 08:29:0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3页/共4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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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joiyoseooy@yahoo.cn

—25—
我在广州的老同学那里,并没有呆太久,不到半年,我就辞职不干了,我去了上海,在一家小公司谋到了份差事。这一次,我记得很清楚,我第一个写信告诉骆桐,我到上海工作了。
骆桐收到我的信高兴极了,很快把电话打到公司来,声音极甜而温柔地说:“叔叔,谢谢你这么挂记我,以后上海有你,我会觉得更亲切。”我听了,有点发懵,我不是为她来上海的,我只是为了谋生。
我工作得很勤奋很认真,不久以后,掌控这个公司的那个矮个子的上海男人,就把我提拔成部门经理,他说:“我不喜欢你们那地方的人,特别刁,不过你跟他们不一样,你很务实,我喜欢。好好干,你会有成绩的。”
我一直不知道于蓝在家自学了会计的课程,并且考取了会计证书,直到她把彬彬托付她母亲,来上海应聘会计岗位,并且应聘的就是我所在的公司,我才知道,原来她为了生活,一直不曾停止过努力。
于蓝面试表现极佳,很有被留下来的可能,那个矮个子的上海男人对我说,将来发展下去,我总有一天会进入高层管理,但是我妻子在公司做了财会,我就不能在公司高层管理任职,要不然,只有我妻子不在这家公司做会计。
我看到于蓝兴致勃勃的样子,和自信满满的神情,我没有打击她,我让她进公司做了会计,而我自己,开始关注报纸上的招聘广告,准备另谋出路。都说树挪死,人挪活,既然在这家公司干下去,永远没有出头之日了,不如去别家,兴许有一日,还有功成名就的可能。
骆桐大四的那一年,我辞职去了另一家公司,应聘做了部门经理。我准备好好努力干一番,挣到钱在上海买一幢房子,和于蓝结束租房的日子,再把彬彬接到上海来受教育,我们从此成为上海这个城市的居民。
我没有想到的是,骆桐大四毕业后,没有答应骆伯和骆婶的要求回家乡,她留在了上海,应聘到我所在的公司,做了策划部的文员,和我成了公司同事。
而且,她再也不叫我“叔叔”,无论是在公司碰面,还是下班以后偶尔一同用餐,她要么称我为“丁经理”,要么不下称呼,只是用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说话。
我有一次开玩笑问她:“小桐,怎么大了反而没礼貌了?不知道叫叔叔了?”她的脸就蓦地红了,她小声嘟囔道:“贪人家便宜贪了这么多年,我以后才不叫叔叔了,你看上去,至多能当我哥。”
我笑了,说:“真的么?难道叔叔越过越年轻了?”她的脸就更红了,说:“你一直就年轻,从来就没有老过,以前是你欺负我,贪便宜卖老,让我叫叔叔,以后,我可再也不叫了。”
—26—
我和于蓝租住的房子,靠近于蓝就职的公司,而远于我所在的公司,所以我每天要在城市的公交上浪费几个小时。骆桐刚参加工作时,和一个女孩合租了一个房子,但是她后来搬了出去,自己租了一小间,地点刚好在我的住处与公司之间,所以后来几乎每天上下班,我们都坐同一辆公交,说说话,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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