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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夷宫词”说只能是一说,而不能成为历史的依据。
第二,关于“亲到皇宫内院”。多尔衮死后追其罪时,有一条罪状是:“又亲到皇宫内院。”(蒋良骐《东华录》)朝鲜《李朝大王实录》也作了相同的记载。在后来修的《清世祖实录》里却删掉了这句话。这说明多尔衮到“皇宫内院”确有其事。而删掉这句话,恰表明事有隐衷。那么,多尔衮到皇宫内院,能说明太后下嫁了吗?
其一,这个皇宫内院是沈阳的皇宫内院,还是北京紫禁城的皇宫内院?没有指明。
其二,多尔衮是“到”皇宫内院,而不是“住”皇宫内院,那么“到”皇宫内院,就一定是太后下嫁给多尔衮了吗?
其三,史家对此做出推测:皇太后与多尔衮也许有暧昧关系。高阳先生说,《东华录》所谓多尔衮“亲到皇宫内院”云云,极有可能是指孝庄与多尔衮相恋的事实。孝庄太后与睿王多尔衮关系暧昧,可能是真,也可能是假,即使是关系暧昧,也不等于太后下嫁了。
其四,也有人认为,如果太后真的下嫁了,多尔衮到皇宫内院也就名正言顺了,而把这一条列为多尔衮的罪状,恰好反证太后并没有下嫁。
所以,“亲到皇宫内院说”不能提供太后下嫁的确凿依据,却道出了疑点。
第三,关于“下嫁诏书”。民国时出版了一部书叫《多尔衮摄政日记》,这部书原名叫《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是一个叫刘文兴的人家里收藏的。在出版之前,他写了一篇《清初皇父摄政王多尔衮起居注跋》,发表在民国三十六年(1937年)一月二十八日《中央日报·文史周刊》上。文中说:“清季,宣统改元,内阁库垣圮(pǐ)。时家君方任阁读,奉朝命检库藏。既得顺治时太后下嫁皇父摄政王诏,摄政王致史可法、唐通、马科书稿等,遂以闻于朝,迄今犹藏诸故宫博物院。”多尔衮致唐通、马科书稿,发表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致史可法书的内容今亦可知。惟有这位刘先生父亲见过的《太后下嫁诏》未见发表,别人也没见过。清宫档案收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故宫博物院文献处,有许多学者专门整理和研究清宫档案,从刘文兴说他父亲见过太后下嫁的诏书,直到现在整整70年了,还没有一个人说自己见过这份档案。
既然至今没有见到这份太后下嫁诏,所以这个证据目前还不能成立。如果真的有这份档案,将来随着清宫档案的进一步整理,是一定会被发现的。但是有人写书说,刘文兴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当年为了让自己的书好卖,才故意制造了这么一个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