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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 低房价诱人“铤而走险”

2007-10-23 14:19:2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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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9

盛海云是小区的保安。由于隔天上一次班,时间充裕,再加上他与小区内很多居民很熟悉,因此顺带做起了房产中介生意。据他自己说,从他手里已经卖出了好几套房子。买主主要是附近新近动迁的农村人:“他们拿到的动迁款不多,在松江城内买不起房,就来到这里安家。”他说。还有一少部分是来自上海市中心的投资者,他们买房之后准备自己退休之后养老,现在当然是出租。

玉昆小区的房价较之2005年最高时有所回落。据盛海云介绍,2005年5月前后,这里最热闹,很多上海市中心的人来这里买房,房价一度炒到了2300元/平方米。但是后来这种违规买卖行为被媒体披露之后,房价快速回落,一度跌至1500元/平方米。两年时间过去了,房价没有怎么变化。近期房价又开始有所回升。记者在走访中得知,小区内一套90平方米的两房,报价在15.5万元至20万元不等,估算单价在1500~2100元/平方米之间。“主要是周边农民以及少量上海人(指居住在市中心的人)来买房的人多了,所以价钱又涨了点。”盛海云是这么认为的。

购房者为何“铤而走险”

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态度很明确,建设部已做过提示,认为其风险很大,建议不要购买。但为什么还有人铤而走险呢?

“你不害怕有什么风险吗?”当记者问她,憨厚的焦师傅表示无所谓。她说已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买家反悔,必须赔偿一倍的房价给她。她所说的合同,其实就是一份在中介人见证下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这份协议中写到:双方同时声明,该房今后无论价格或涨或跌,均不能反悔或者不履行协议,违约者需赔偿对方2倍房屋总成交价。据了解,这份《房屋转让协议》在这里很管用,几乎所有的交易合同都是依此为范本,内容简单粗糙,不超过1000字,仅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而且还包括中介居间的内容。这份协议不用在当地的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只需买卖双方认可,在物业公司登记即可。

在焦师傅看来,反正自己购房是用于自住,也不会转让,因此付钱之后自己就住在里面不出来,别人也不能把她怎么样。

与来自农村的焦师傅相比,受过高等教育的王先生已具有较强的风险意识,但他还是购买了一套玉昆小区的房子。王先生明确表示,自己在市中心还有一套住房,而来这里购房就是用来投资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这里是松江政府建造之后用来安置动迁农民的,不可能拆除,也不会被在此动迁,因此自己购买之后也不用担心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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