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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

2007-10-23 09:11:23 | 点击:969 | 评论:2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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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無法‖呼吸

财产只有一套房产和一些家电还有男方单位的三万元集资款。男方有外遇,但他不愿意离婚(第三者是个已婚女人)这之前被家人发现他的这种出轨行为,他也写了保证书。且双方还去公证处公证房产归女方个人所有。可是他现在又跟那女人来往。我想问女方现提出离婚还没开庭之前,他有权住在这套房子里吗?另他说要想离婚就要给他三万块钱,他才同意。这要求合理吗?

我没说清楚,这套房产现在已经拿到公证书也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应该是我的个人财产。还有我要求他自己拿他的东西走人。家里的东西都归我,他的三万元集资款归他,不知道这种要求在法律上能不能成立。谢谢!

最重要的忘记问了,就是他以前写的那些保证书上写明了他跟某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有他们几个月的通话记录。我拿这证据法院能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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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0-23 09:15:15

    可以啊,这个是非常有了的证据,哦,你作为无过错方记得在提起诉讼的时候提起损害赔偿,记得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以后就不能提起了。 要求他自己拿他的东西走人。家里的东西都归我这个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查看详细]

最新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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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有什么好告的,其实我觉得如果真正合不来那榭丽 2007-11-16 12:17:04
收集证据..告他通奸!~让他好好去坐一坐yummyzhen@yahoo.cn 2007-10-27 17:23:11

侠客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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