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窦唯公诉至法院;亿霖集团形象代言人葛优向警方退还了359万元的广告代言费;谢东和他的女友,因吸毒被警方带进了北京石景山区鲁谷派出所。时间再往前推,还有更多的明星与涉毒、违规代言、偷税漏税,猥亵儿童等法律字眼有关。凡此种种,都在拷问明星们的法商。(《法制日报》)
看到这些,人们很容易将“法商”缺失和明星挂上钩。但笔者以为,这未免有些失之偏颇。因为无视社会大环境,单讲明星“法商”缺失,这无疑是个伪命题。全民皆醉,不能苛求明星独醒。如果我们不自欺的话,应该有勇气承认,神州大地缺失“法商”的又何止这些头上罩着些眩目光环的明星?但大家之所以很自然地将关注的目光更多更集中地投向他们,仅是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举手投足,自有大批镁光灯候驾。稍有“不轨”,便加曝光,这些猛料又迅速霸占第二天各类媒体的娱乐版醒目位置。不得不承认,在这个浮躁的氛围里,媒体有很大程度上,是靠这些明星“养活”着。若要例证,窦唯、葛优、谢东等案的报道实况即为佐证。当然,他们平素也非常喜欢采编含有“涉毒、偷税,猥亵儿童、违规代言”等敏感度极高,可以强烈刺激公众眼球的字眼的“星娱乐”新闻。在这里,一般这些明星违法犯罪行为是不上法制版面,而全都盘踞在文娱版块。可见在大家眼里,无意将这些行为和法律靠拢,而是认为无限靠近娱乐边际。这样一种大众心理恰恰折射出法律在公众心里的地位,不若娱乐来地轻松和易于接受。媒体只是从众或曰“媚俗”而已,加之在长期这种环境条件下的训练,这方面的把握能力和炒作能力已臻化境而已。媒体的推波助澜也是“相时而动”,顺势而行,只是顺应了弥漫在整个社会的全体国民的“法商”缺失汇聚凝结而成的这股可怖的怪力。这是商业媒体的趋利本质使然,无可厚非。我们所应警醒的是,不能无视这股奔涌冲突的可怕力量,而假装与己无涉转移注意力式得竖起明星“法商”缺失的标靶,口诛笔伐不遗余力。批评别人永远是世间最容易的事,而反思自己,才是当务之急。我们不能无情地仅对着明星标靶大吐道德口水。“法商”缺失既然已是社会性问题,就不能只靠道德自律。重建法律威信才是治本的不二法门。法律本无情,“善良而多情”的执法者徇私枉法,对准明星大开方便之门,才是法律威严扫地的症结。因此肃清司法队伍中的“好好先生”,也刻不容缓。执法者铁面无私情,明星才不“自作多情”,普通大众才能望贤思齐,法律的正义威严之光才能普照社会每个角落。批判总是比建设容易,所以我们也不要老抱怨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备,而应从认真遵守每条法规开始。从我做起,主动担起自己在法治社会中的那份守法之责,才是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