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业内人士对国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的政策履行是否统一颇有争议。有专家表示,银行系统对投资行为的封锁如果不能做到全面,效果只可打折。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房贷新政是否应与之前的“限外”政策做好“衔接”。去年开始,上海等地表示暂停境外人士第二套住房的过户手续,旨在打压境外游资的炒房行为。但是效果似乎甚微,境外购房人群往往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出现,随后团体购买行为的接连出现对高端住宅市场的冲击更大。
记者了解到,上海各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都已表示,境外人士只能购买“唯一一套、自住的住宅”;并且,即使是购买第一套住房,大部分区县都要求出具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具体来讲,购房者提供的出入境记录显示在境内的日期必须累计达到一年。而目前上海市房地局提出的比较统一的原则是,要求购房的境外人士在境内居住必须满一年以上,并且出具承诺书表示这套住房为自住性质。
但是,第一套房容易管,却又如何界定境外人士的第二套房;且“限外”政策基本以“人”为限制单位,而在目前各家银行对第二套房按“人”算还是按“户”算还未统一的情况下,境外人士的购房问题又出现模糊地带;同时,即使针对境外人士也提高首付比例,按购买力来衡量,抑制效果也微乎其微。所以有专家表示,对第二套房的界定,即是对社会关系的界定,文化圈层不同、购买力不同等都会导致无的放矢。
对于房贷新政能在多大程度上遏制住房投资,专家认为还有许多其他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因为考虑购买第二套房的大多是相对富裕的群体,首付比例仅提高一成对他们影响有限,而且对于首付比例一直在四成以上的别墅、高档公寓等则不会有影响,这就可能“误伤”部分中等偏低收入的人群。另外,除了境外人士,对国内的异地购房行为如外地人在上海购房该如何认定,不同银行之间的信息匹配问题可能影响到对第二套房的购买者的信用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