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家居首页>楼市观察>业内观点>正文

今年楼市十大谎言全揭秘 易宪容独占两席

2007-10-18 14:17:5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业内观点

侠客:weijweit4

一、加息能降低房价

“加息降房价”是弥天大谎(蓝月博客)

加息对楼市意味着什么?有观点认为:加息有利调控楼市、降低房价。但从真实房价的内涵,乃至近年来累次加息后的市场反应来看,“加息降房价”非但不成立,以此为加息诉求足可称之为弥天大谎。

众所周知,除去与开发商交易的售价部分,税、费、息是房价的隐含内容。房贷利息本是房价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次加息、加大利息成本只能加重买房者的负担、推高实际房价,这是不言而喻的。由于按揭贷款买房几乎是中低收入阶层唯一选择,加息对他们的负面影响立竿见影。很多贷款买房的家庭因为2004年以来累次加息,每月要被多掏走四五百元,而且这些家庭往往月收月支,没有机会解套。

为什么民间存在“降低房价”的呼声?就是因为在不少城市,当前房价相对收入水平过高,正在交、准备交房贷的很多家庭无力支付购买房产的成本。加息会让他们更容易拥有房产吗?有哪一个购房者欢迎这样的政策呢?

由此观之,“加息降房价”的说法之流行如同“皇帝的新装”,近乎扯淡。

二 任志强:“一房一价”能让房价大减速

房价的高低本来也是个供求关系决定的市场博弈。供过于求则价格平稳或下降,供小于求则价格上涨。当房价上涨时,只要加大市场的供给自然房价就平稳了。于是中央在连续多年土地供给持续下降之后终于开口提出了增加供给的措施。

南京市出台了由物价部门行政性限制房价和限制房价增长幅度的价格管制办法来控制价格,而不是改变供求关系来调节价格。

一位南京的媒体记者告诉我,南京市物价局依据的是省里的价格指导目录,按《价格法》第十八款的规定将商品房(普通)列入了政府指导价的管制目录中。我不知道江苏省的定价目录是否按《价格法》的第十九款规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并上报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的。可仅能满足全国约42%的城市人口中约3%的家庭户数的商品房凭什么进入了《价格法》的第十八条之中呢?

《房地产法》第六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房地产法》中并没有授权地方政府有权将商品房定价列入“定价目录”中。但按法中的授权,建设部早已将商品房列入了市场调节价的范围之中。

民众们会疑惑中国的法律执行中,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授权发布的文件是否没有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有效,地方政府是否可以将《房地产法》中已明确的商品房市场调节价格变为政府管制价格。那么《房地产法》中所说的“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由什么法律来保护呢?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雅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