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百年来文人墨客均以“诗言志”,以“歌咏言”,亦有诗品如人品之说。论者都给予陈子昂的“风骨”说以崇高评价。其实,陈子昂的“风骨”从人品而论其诗品,完全可以诠释为“爱出风头,一身媚骨”。
据记载,陈子昂是唐代梓州射洪(今属四川)人,其父陈元敬乃当地富甲一方的乡绅。陈子昂年少时是个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出没于烟花柳巷、酒肆赌坊。某日陈因赌而与人争执,被人骂得狗血淋头,自尊心大受打击,他发誓要求取功名,出人头地。
这次打击就成了他的人生转折点,也是他日后为求功名利禄而不择手段的原因所在,也造就了悲剧的一生。他仗着家道殷实,又有点小聪明,遍访名师,终学有所成,便踌躇满志从家乡四川来到长安,准备一展鸿鹄之志,然而朝中无人,四处碰壁,怀才不遇,令他忧愤交加。
一天,他见一人手捧胡琴,以千金出售,无人敢买。他灵机一动,决定赌一把,用重金买下琴,众人大惊,问他为何肯出如此高价。他说:“吾擅弹此琴,请明天到敝处来,我将为尔等演奏。”
次日,陈子昂待围满了人,却将琴摔烂,愤而激言:“我虽无二谢之才,但也有屈原、贾谊之志,自蜀入京,携诗文百轴,四处求告,竟无人赏识,此种乐器本低贱乐工所用,吾辈岂能弹之!”未等众人回过神,拿出自己的诗文,分赠众人。他这次赌赢了,一日之内,便名满京城。
不知他当时的“诗文百轴”是否有流传下来,也不知是否就是他的《感遇》等篇。
陈子昂这种“剑走偏锋”的行为不失为成名捷径,他“爱出风头”也大概始于此时。
后人对陈子昂的“风骨”之说,全因他的《修竹篇》诗序:“东方公足下:文章道弊五百年矣!汉魏风骨,晋宋莫传,然而文献有可征者。仆尝暇时观齐梁间诗,彩丽竟繁而兴寄都绝,每以永叹。思古人常恐逶迤颓靡,风雅不作,以耿耿也。一昨于解三处见明公《咏孤桐篇》,骨气端翔,音情顿挫,光英朗练,有金石声。遂用洗心饰视,发挥幽郁。不图正始之音复睹于兹,可使建安作者相视而笑。解君云:“张茂先、何敬祖,东方生与其比肩。”仆亦以为知言也。故感叹雅制,作《修竹诗》一篇,当有知音,以传示之。 ”
综观全文,陈子昂只是指出东方虬的《咏孤桐篇》体现了“汉魏风骨”,他的“风骨”之说便从此而来让人觉得有点附会。
其实以曹氏父子和以王粲、刘桢为首“建安七子”,他们都“雅好慷慨”借诗言志写作了大量“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发经国济世之抱负的的“汉魏风骨”诗篇。而陈子昂的诗作却很少有这种“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的“汉魏风骨”。如果说他提倡继承发扬“汉魏风骨”,倒并非完全附会,他的确一反六朝以来绮靡纤弱的诗风,但这只能表明他“工于心计,一身媚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