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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00年 在心里种下物权的根

2007-10-17 19:10:38|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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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eijweit3

10月1日开始实行一个特重要的大法——《物权法》。是喽,大家过节了,没顾得上关心这事。其实不是今个国庆没顾得上关心,早多少年就没把这当个事。在电脑上打拼音,有“无权”、“五权”、“戊醛”,就是没有“物权”。

在法律体系中,有《宪法》、《刑法》、《行政法》等体系,但对公众来说,最经常接触的,也可以说最重要的当是民法。而在民法中,最重要的当是《物权法》。唯物主义者认为,人类不吃饭、不穿衣、不住房就活不下去,这些物件的归属都归《物权法》管着。

新中国建立前58年,中国人民就在没有《物权法》的社会中生活。前30年还好办,城市有单位养着,农村有人民公社管着,有没有《物权法》不打紧。改革开放后没有《物权法》可就不灵了:没有明晰的产权制度就不能进行交易,没有交易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还搞什么改革开放?

所以,全国人大集全国之精英花了十几年搞出了今天的《物权法》。但是,物权中最大的两个问题,市民的住房和农民的土地,在《物权法》中没有得到明确的解决。这背后的原因可以理解,路得一步步走。

早先,没有《物权法》害处显而易见。以城市拆迁为例,官家或商家的开发机构能断水断电,能撬门捆人,能逼人喝药自焚,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借政府名义下的准黑社会行径,确实是与没有《物权法》有关。

但是,我宁肯相信,即使有了现今这不甚满意的《物权法》,甚至将来有了更为完善精确的《物权法》,这种黑社会的行径还会出现。因为,物权的理念并没有在中国公众心里扎根。要想真正扎根,100年的时间不算多。

106年前,八国联军打进天津,他们的作为令今天的中国人感叹。

这些扛着发烫的枪管的大兵一进到城里,马上成立了军政府,称“天津都统衙门”。这个衙门可不是摆设,一是认真,从1900年7月30日成立到1902年8月15日解散,共召开了333次会议,隔两天就是一个会,后来袁世凯政府收回天津主权时,洋衙门把全套会议纪要移交;二是敢抗大兵,敢抗这些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大兵。

八国联军里头一号的强人当是英国。那日,英国占领军司令坎贝尔(Lorne Campbell)将军要求都统衙门在天津城东南军械所附近设立一个靶场。都统衙门答道:“如不付给房主赔偿费,本委员会无法让居住在那一带的居民搬迁。”

可以想见,八国联军刚刚占领天津,并不能及时制定出一部专为天津的法律,洋人们的作为,实际上是把扎根于西方的契约理念(包括物权理念)带进了军政府的运作中来。

于是,枪炮声一停,洋政府便开始了对战后混乱的私有财产进行登记整理工作,颁布契约注册办法,宣布拆迁补偿办法:拆迁户除了可在其他地段获得相同面积的土地外,还可以获得房价补偿和每亩75两白银的征用补偿,这75两白银相当于当时五品官1年的俸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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