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家居首页>楼市观察>业内观点>正文

第二套房认定利于改善居住需求 炒房者仍有空间

2007-10-17 08:51:3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业内观点

侠客:wjia.cai

点击图片翻页

点击图片翻页

上个周末,央行、银监会给“第二套房”认定确立“三条底线”,业内人士认为,“三条底线”的主基调是保护普通购房人改善居住的需求,不过,政策仍然体现出较为明显的“双面性”,其中“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仍然给投机炒房者留下了炒作“空间”。

此次监管层就“第二套房贷”确定了三条指导性的细则,除上述已结清借款再购房仍算“第一套”外,还首次对夫妻双方都贷款购房如何计算第二套房作出了明确界定,即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同时还规定,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知情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定下的是三点基调底线,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

南京业内人士认为,“三条底线”有松有紧。一方面,公积金贷款不再纳入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并且已结清贷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这两条规定表明,政策不会打压广大居民以小换大、以旧换新改善居住的需求。而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的购房人大多较谨慎,不会在贷款未清时再申请贷款,因此,把这部分购房人与贷款炒房者区分开来很重要,此举有利于规避对无辜购房人的“误伤”。但另一方面,在“以个人为单位认定”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的选择中,监管层趋向以“户”为判定单位,这无疑会让那些拟以夫妻一方名义再买房的投资企图受到抑制。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雅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