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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二十九章
[原文]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故无失。夫物或行或随;或觑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译文] 想要治理天下,却要用强制的办法,我认为不能够达到目的。天下的人民是神圣的,不能够违背他们的意愿和本性而加以强行统治(不得人心),如果强行统治天下,就一定会失败;强行把持天下,就就会失去天下。
圣人不妄为,所以不会失败;不把持,所以不会被抛弃。世人秉性不一,有前行有后继,有轻佻有炫耀,有刚强、有赢弱;有安居、有危殆。圣人要除去那种极端、奢侈的、过度的措施法度。
[导读] 作者在这一章阐述一个重要观点,即抓着“物”不放的方式是不可能“得道”的。宇宙的起源是一个特例:宇宙在其源起之前根本就没有什么“物”,因为抱住“物”也就找不到宇宙的始点。作者认为“得道”的方法是首先在宇宙中找到一个确定的“点”,这就是“我”,即“我在”,一个确切的存在。
通过个体的“我”扩大到团队的“我”,从而认识“他在”。“我”的无限扩张最终便可以对应于宇宙的无限,从而完成由“我”而最终包括整个宇宙的认识过程。这可以认为是作者的“存在论”。进而认识到“我在”是一个过程,并因此类推出一切都是过程,宇宙整体也是一个过程。这可以认为是作者的“过程论”。
一切都是存在,一切又都是过程,存在和过程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这种存在和过程统一于同一事物的观念可以称之为“集合论”,即一切都是存在和过程的集合。“存在论”、“过程论”和“集合论”的综合构成作者的“认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