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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主动收治”离“非法拘禁”多远

2007-10-15 15:46:2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6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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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honghuahaoshaon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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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有法律中,还没有对精神病人管理的专门法规,所涉及的也只是对触犯法律的肇事精神病人实施“强制治疗”的原则性规定,而且还是分散在各法律法规中。而对无犯罪或没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其不愿住院治疗的情况下,相关医院是否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收治,则尚无法律规定。精神病院该怎样做才能既救人又不违法呢?  

案例:强行送院 医院成帮凶?

  不久前,发生在云南某地的一起“老人被亲生儿子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关5天”的事件在当地社会上引发了不小的舆论风波。不少人由此对医院收治精神病人的准入“门槛”提出了质疑。

  大儿子将老父送进精神病院

  一日,64岁的段某正在家中休息,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段老询问得知有人前来送其到医院治病。当时满脑狐疑的段老打开房门后,“6名强壮的男子冲到家里,将我摁在床上,拿出一支注射器在我身上扎了一针。”

  “当时我暗想惨了,难道是遭‘麻抢’了?”看到6名男子并没有取走家里任何东西,段老更加惊奇,“反正都栽了,随他们的便吧!”段老只好任凭几个男子自由处置。随后,段老被抬到楼下的一辆车内,经过一段时间的行驶到达目的地后,段老下车时顿时惊呆了,自己竟然被带到XX精神病医院。

  段老询问得知,原来6名男子中有2人是XX精神病院的工作人员,在此之前,医院接到段老大儿子的电话,大儿子认为其父患有精神疾病,希望医院将段老接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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