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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出台半月有余第二套房界定仍无定论

2007-10-15 08:54:3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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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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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的认定究竟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银行贷款已结清,再贷款算不算第二套房贷款?这些问题在新政中均找不到答案。而这种政策上的模糊,不仅让银行在贷款审批时无所适从,也让消费者感到一头雾水。

在央行、银监会9·27房贷新政出台后,因中山各家银行迟迟未推出个人房贷操作细则,连日来有关如何确定“第二套房”的标准众说纷纭。

而截至昨天,记者了解到的确凿消息是,中山仍没有一家银行接到来自总行的房贷操作细则,第二套房界定目前仍无定论。

政策模糊让银行市民无所适从

此次房贷新政,明确了对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显然,新政实施中,“第二套住房”如何界定是关键。

按照新政的规定,“第二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然而,第二套房的认定究竟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银行贷款已结清,再贷款算不算第二套房贷款?这些问题在新政中均找不到答案。

这种政策上的模糊,不仅让银行在贷款审批时无所适从,也让消费者感到一头雾水。

事实上,在东区某楼盘,记者就遇到了几位前来选购第二套住房的市民。一位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几年前买了现在自己住的这套房子以后,他一直都有再贷款买一套房子“留着”的打算。现在自住的这套房子是以他的名义贷款买的,不知道如果再买房时以妻子的名义申请贷款,是不是可以按第一套住房对待?而另一位老伯告诉记者,他正为即将结婚的儿子看房,自己现在住的房子就是儿子工作后贷款买的,现在已经还清了贷款,不知道现在儿子再贷款买房,是不是就要算第二套住房了?

另外,专业人士分析,政策上的云遮雾罩,还可能导致各银行对“第二套住房”的最终界定标准不一,比如:夫妻双方用各自名字买房,在这家银行可能被认定是首套,而在另一家银行可能被认定是第二套。

第二套房界定仍无最终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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