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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让购房投资回归理性

2007-10-14 15:11:3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3页/共3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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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焦点:第二套住房如何界定

如何界定"第二套住房"不仅是许多购房市民关心的焦点问题,也是房地产业内人士所关注的。根据央行规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住房贷款,针对"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和利率的政策主要影响的是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人,还清首套房款的不会计入其中。

但也有银行业内人士对于"第二套住房"的界定提出了异议,该人士指出,目前全国各大商业银行都是联网的,对于在某一个银行已办理第一套房屋贷款的客户,其他银行通过网络都可以查询到。所以,对客户的第二套住房进行辨别并不困难。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第二套房未必就不是出于自住需求,首套住房也未必就不是进行投资。比如许多年轻人给父母购买的住房,只是保留了名下的产权,但实际上仍为自住房。另外,假如一对配偶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以另一方的名义购买第二套住房投资的情况也无法在系统上进行辨认。

近日,央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昨天在上海表示,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商业银行在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对"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认定。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新政出台不久,各大银行的具体细则仍待考察,第二套住房如何界定的问题,将会在不久的实施中给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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