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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确定第二套住房三基调

2007-10-13 19:59:2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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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usong19851203@yaho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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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确定第二套住房三基调

昨日,央行、银监会齐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知情人士透露,会议就“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达成共识,“监管部门定下三点基调底线,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上述人士预计,下周各家银行会就第二套房贷的实施办法有个说法。

自9月末《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下发之后,围绕如何认定“第二套住房”的问题各方观点不一。商业银行出于业务需要,不得不由分行出面发布“地区政策”。

据悉,监管层定下的“三点基调”分别是:

一, 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

二,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

三,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此次联席会议之后监管部门不再对“第二套住房”认定进行书面说明,具体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

也就是说,在三点基调之外各家银行细则“只会紧不会松”。外资银行方面,由于已成立法人银行的六家银行目前个人房贷业务量还不大,暂以原标准实施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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