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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新政“影响”了谁

2007-10-12 09:33:17|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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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2

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提高已“尘埃落定”。然而,年末若出现提前还贷潮,房贷新政是否会出现变相“松绑”?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是硬性规定,可对于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会不会有伸缩的空间?房贷新政的严格执行,最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十一”节前,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房贷新政,第二套房贷款首付提高“尘埃落定”。此次新政对第二套房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等做出一系列新规定,无疑是近来调控楼市最大的一次动作。

通过信贷政策的调整来调控楼市,是近几年采用过的做法。去年出台的房地产调控“国六条”规定,房贷首付提至30%;购买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首付款仍为20%。此次调整在贷款成数和贷款利率上“双管齐下”,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另外,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如此调整直接针对投资性购房的群体,使投资支出和贷款成本明显增加。与按基准利率85%优惠的首套房贷相比,第二套房贷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在一定程度上让投资性购房群体“望而生畏”。尤其在连续多次加息后,投资性购房群体的贷款成本增加,将不是一个小数字。

管理层的政策导向十分清晰,一方面“继续支持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信贷解决住房问题,引导居民形成资源节约型的住房消费观念,理性消费”;另一方面,“随着借款人购房套数的增加,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的上调幅度将进一步增大,抑制效果会更加明显。”

这样的政策安排,使多年来议论的房贷首付提高话题,有了一个较好的结果。去年5月就有媒体报道,央行酝酿推出新的按揭政策打压房价,将首付比例从当时的20%提高至40%或50%。而今实施的新政没有“一刀切”,不伤及自住购房者的正当需求。多套房贷门槛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贷款风险。就房贷业务风险而言,投资性的多套房贷最容易受到市场波动风险的影响,一旦楼市预期改变,投资性购房的资金链将面临“断裂”的危险。

房贷新政对商用房贷的政策调整,更明确地针对投资性购房。新政明确指出,“商业用房与居民住房不同,购买商业用房的投资性较强、经营风险较高,因而商业银行在发放商业用房贷款时就承担了较大的风险。”按新规定,商业用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期限不得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利率的1.1倍。较之2003年6月央行要求的“借款人申请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抵借比不得超过60%,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新政策明显抬高了贷款申请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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