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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新政若早出台 中国首富将不是杨惠妍

2007-10-11 09:12:56|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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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tina_re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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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最新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明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必须在完全付清土地款的情况下才能获得,不得进行按比例分期发放。也就是说,开发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据了解,强调这一规定的原因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存在着受让人未缴清全部出让金,就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或根据付款进程和支付比例部分取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造成了一些项目房子都卖了还没交齐土地出让金的现象出现,同时,也造成了一些公司只支付少量首付资金,就大量拿地的问题。(《北京晚报》10月10日)

几乎与此同时,2007胡润百富榜公布,广州“碧桂园”女老板杨惠妍以1300亿元的身家成为“中国首富”。而在此前两天公布的2007福布斯富豪榜中,杨惠妍也是“中国首富”,她在该榜中的身家是160亿美元,与1300亿元人民币基本相当。

我为什么把这两则新闻放在一起?因为二者的关系实在太紧密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国家早有土地出让“不得分期拿证”的规定,今年的“中国首富”很可能就不是杨惠妍。

碧桂园及杨惠妍是目前中国最大的“地主”。据报道,截至今年7年底,“碧桂园”的土地储备量已经达到了惊人的4500万平方米。以每平方米1万元计算,购买这些土地也需要4500亿元。杨惠妍持有碧桂园70%的股份,4500亿的七成超过3000亿,而她的财产只有1300亿,更何况她的钱还不能都用到置地上。那么她是如何买到那么多土地的呢?无外乎两种因素:一是依靠银行贷款,二是采取分期付款,或分期拿证的方式。

近来,各地的“地王”纪录不断被刷新,动辄就是几亿甚至几十亿元。任凭是谁,也很难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的钱。开发商之所以敢拿“地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可以分期付款、分期拿证——先付部分地款,取得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证;剩下的慢慢给、慢慢拿。实际上,在各地的土地出让中,这种化整为零式的“分期”方式早已相当普遍。虽然土地出让金没有付清,却可以先拿到土地使用权证。于是,开发商们再把土地使用权证作为抵押到银行申请贷款,然后又拿贷款去开发、甚至用贷款去向政府购买新的土地……就在这样的“运作”中,一些开发商的“盘子”越来越大,“财富”也不断膨胀。一个现成的印证是:无论是福布斯富豪榜,还是胡润富豪榜,房地产业的上榜人数都是最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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