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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部分银行宽松二套房界定恐生变

2007-10-11 08:54:43|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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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etian909

虽然沪上各银行对房贷新政在执行上尚未统一口径,但操作底线已非常明确。而这底线多少与近日央行高层的表态有些出入。最 “宽松”的办法能执行多久?

记者了解,目前,虽然各行对“二套房”界定标准差异较大,但最“底线”的标准是:即便客户在央行征信系统有过贷款记录,但只要贷款已还清,再贷仍视作“首套”。同时为满足客户二次置业需求,对家庭“有小买大”、“有旧换新”,不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套数。

对此,沪一银行个人业务部人士认为,一直以来,客户资信是银行在房贷审核中的重要标准,对于以前贷过款但都结清的客户,至少表明经济实力是比较强的,如果银行单纯从防范风险角度看,这部分申请可以放行。但与此相对,央行副行长苏宁近日在沪公开表示,“央行征信系统完全可以查到贷款人是否贷款买过房,可成功认定‘首套自住房’和‘第二套(含)以上住房’。”从这个角度看,央行更倾向于只要有贷款记录的,再申贷都应算做“二套房”贷款。

正因为此,由于房贷细则还要报备监管部门,此“宽松”界定标准能否通得过,一些银行也没底。按照现有操作办法,如果有4、5套房产,余额已结清,再申贷似乎也应算“首套房”。而对于此明显带有投资性行为,是监管层严令禁止的。

一银行内部人士称,同一业务有如此大差异,在国内银行业较少见。监管部门在压力下,有可能再出个细则,避免给银行操作留“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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