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当天,广州市在全国率先公示相配套的测绘办法——《关于建(构)筑物房地产测绘中贯彻实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其在全国首次提出小区共有建筑面积不进行分摊到户,即取消了现有房产证上的公摊面积说法,以后市民买楼只看套内面积就可以了。针对日前有媒体称《意见稿》将会抬高房价的说法,测绘所表示其理解有误,新政策不会影响每套住宅房价总价变化。(
通涨压力下高企的房价不仅让民众的经济承受能力不堪重负,更让民众的心理情绪也烦躁不安。但凡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新闻、政策、言论,无论好与不好,冲动的还是理性的,都会引起人们激烈的争论,甚至透过媒体的平台来一场观点PK。然而,在这一则新闻的背后,有些让人意外地看到,赞同与叫好声成为网上舆论的主流。
其实,对于买房者来说,这个《意见稿》并没有给大家带来什么实质性利好。虽然说有关部门澄清了《意见稿》将会抬高房价的误解,可并不是说取消了公摊面积的说法,开发商们就会自行消化了共有建筑的成本而不将之摊销到房屋价格中去——事实是,房价纵然不因此抬高,也不会因此降低。话也说得很明白——不过是新办法换了一个新概念而已。
不但没有实质性利好,在笔者看来,对买房者的不利因素可能因此增加。譬如说,共有建筑面积不再分摊到户,而仅仅以“另共有面积”方式注记列示在个人房产证上,也意味着业主一旦因为共有建筑方面的问题利益受损而以个人名义提出权利主张时可能面临着的法律方面的障碍——在我国目前集体诉讼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提起集体诉讼也有诸多难题——这将因为共有的存在分散了小区业主个人的权利,从而削弱了业主们与开发商对抗的力量。
再换一个角度来看,由于公摊面积的取消,而房价总价不变,必然提高房产的单价。这种因为改换概念造成的单价上涨是人们可以理解并接受的,但是这种测绘办法仅仅在广州适用,显然会使广州的房价独立于国内其他大中城市的比价体系之外。今天说广州的房价一万一个平方相当于上海的房价六千一个平方,大家可以意识到那是因为测绘计价方式的不同造成的,而当广州房价真的非理性地超越正常上涨水平的时候,随着时间的迁移,由于价格敏感度的逐渐消失,人们可能还会因为广州房价独立于全国房价比价体系的认识固化而陷入房价还不怎么高的心理错觉当中。
仍有这么多让人担忧的地方,可是网上的民意仍坚决支持《意见稿》上的这一办法(中国网民构成决定了网民的意见大体上反映了买房族的主体民意)。最直接的原因是因为人们相信此举能防开发商面积欺诈 。比如,原有规定缺少了共有建筑面积按照《规范》所列共有建筑相关设施项目进行分摊的规定,有不良开发商会把人防地下室和车库也作为共用面积分摊给业主,《意见稿》则明确了这一点。
显然,除了对房价的“恐高症”之外,开发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布置的种种陷阱也是业主们心头难言之痛,“明白消费,拒绝欺诈”自然成为业主们的共同呼声。在这样的背景下,《意见稿》的出台让人们看到了政策的转向,看到了权力向弱势者的倾斜和保护,这才是网上舆论叫好的最根本的原因。而单纯就这一个《意见稿》而言,需要改进、促进的地方仍大有余地,比方说造成开发商面积欺诈的条件就是信息不对等、不透明,假如权威的测绘部门将每一套小区的测绘方法、结果通过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消费者公布、开放,一定能更好地防止欺诈,减少纠纷。人们也一定期待着取消公摊面积,顺应民意的第一步之后,政府有更多的措施关心民情,体贴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