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妙妙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能把地球撬起来。套用他这话,我说,给我足够大的一杯酒,我能把全地球的人都灌醉。阿氏彼言,靠得是硬梆梆的科学道理,我说这话,靠得是更加硬梆梆的想象力。
想象归想象,实现起来兴许有困难。不过我们可以把想象砸实:地球人一年到头在各式洒吧消费的酒和醉鬼们超量吞吐的酒,大小宴席应酬的酒和喝不完倒掉的酒,以及好友小酌、亲朋欢聚和宗教祭祀、各色仪式消耗掉的酒,林林总总加在一块儿,够装多大一酒杯。我们还可以把想象提升:找一个超越时空的“支点”坐上去,看看我们这个星球转过了46亿年的沉默乏味,在最后的时刻,终于用生命之水酿出了美酒;在广袤的宇宙空间,左邻右舍的星球中,恐怕也只有地球漂出了酒香。远远闻着,好象在酒里泡过一样。
只是不知道地球上到底是哪个角落最先漂出那迷人的香气。不知那些热衷于考证谁最早如何如何,或者谁比谁早多少年的“民族主义者”们有没有得出结论。当然,酿酒技术非常依赖于原材料和自然条件,有较强的地域色彩,远不像毕达哥拉斯定理以及“早它N多年”的“勾三股四弦五”那么具有普适性。尤其是,它不像科学及其技术及其文化,在那么短的时间内,给地球人注射了强心针,迅速夺取了相当强势的话语权。酒这玩意儿,大约从远古的史前时期就开始默默地给人类文明的发展辅以迷人的佐味(对中国史前遗址大汶口文化晚期的考古证明,当时酒文化已经盛行),但它始终只是个小品,即使它把全地球都灌醉。
我们把视线从史前大汶口拉回到我手中这一小杯酒,朗姆酒。这是一种以甘蔗汁或者甘蔗制糖的副产品---糖蜜为原料制成的蒸馏酒。如今风靡大半个地球,在最畅销的酒精饮料中位列第三。透过这杯散发着淡淡甘蔗香味的金黄色酒液,我们可以看到西印度群岛上在阳光下闪亮的大片甘蔗种植园。是的,朗姆酒的家乡在这里,在加勒比海的巴巴多斯,是欧洲殖民者开疆拓土给这里以及加勒比海诸岛带来了制糖业和随后由粗而精的朗姆酒酿造技术。在欧洲人眼中,“哥伦布送给加勒比地区的礼物甘蔗,造就了今天全球性的工业--朗姆酒制造业。”“17世纪接近尾声时,整个新大陆似乎已经浸泡在朗姆酒中了。”(《朗姆酒的传奇之旅》17页、24页)不止新大陆,欧洲殖民者驾驶着他们坚不可摧的舰艇游过各个海岸时,朗姆酒便会随之在那里生根。东印度群岛、西非、大洋洲诸岛,当地人不得不接受列强的殖民,但却是心甘情愿地接受了朗姆酒,甘之如饴,“为了得到朗姆酒,他们甚至愿意付出一切,”“一时间,这种饮料成为奴隶贸易的主要货币。”(同上,3页、4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令人迷醉的液体,成为殖民扩张与抵抗双方平抚尖锐矛盾的润滑剂。有一种说法是,全球化的起点就是17世纪的欧洲殖民扩张,而朗姆酒,在其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它以迷人的甘醇、不可阻挡的魅力,伴着欧洲文明在全球蔓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