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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林的悲喜“房奴”生涯:买房 能吃的苦都吃了

2007-10-05 11:46:1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4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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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9

退房之难

在入住两年后,也就是2002年,开发商擅自修改规划,把原来规划的游泳池、小学校、活动中心也盖上了房子,业主们气不过,和开发商僵持了半年之久。

为了阻止事态发展,开发商开始走上极端,这个时候,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开始弄了一些不明身份的人进入小区巡逻,对业主进行恫吓,老林就是他们盯上的目标之一。

气不过的老林终于决定打这场退房的官司,老林和律师在回龙观法庭提交了起诉书,同时缴纳了起诉费3000元。

到了开庭的时候,老林才知道自己是个法盲,开发商律师指着楼书上面的配套设施规划说,这个是要约邀请,不是要约,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后来的结果可想而知,老林的申诉被驳回了,而且还赔掉几千元。

这个时候,老林在输掉官司的同时,也输掉了婚姻。

他的妻子和他的一个书商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好上了。书商的条件当然要比老林好很多,房子是一次性付款的,事业也比老林好很多,而且人也比老林年轻帅气。

“赎回自由身”

在打完退房官司和离婚后,老林着实消停了两年,开始踏踏实实赚钱,两耳不闻窗外事,期间他存够了偿还银行贷款的钱,但是考虑到自己住郊区,早出晚归不方便。于是在提前还了5万元贷款后,他又购买了一辆捷达车。

买车以后,老林才感觉到养车远没有自己想象得那么潇洒,养房子是“房奴”,养车其实也是“车奴”,每月的七七八八费用不比房子贷款少。

老林的感情也一直不顺。自从他离婚以后,也相继处了几个女朋友,但是没有一个长久的,第一次婚姻虽然不成功,但是老林觉得那个时候他们是以感情做基础的,可是后来找到的,老林总觉得不对劲,在他的潜意识里,总觉得对方是看上了他的房子和车子,虽然他的房子在城郊接合部,车子也是大众化的,可是这些女人大多和老林一样,家是外地的,而且都是租房子住,相处了没几天,就自己主动搬到老林家中,老林觉得自己的房子成了招待所。

去年老林离开了老板,自己出来创业,顺便把那个让他触景伤情的房子也租了出去,自己住到公司里。

今年春天,老林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在深圳一家咨询公司工作的33岁的单身女人。这个女人来北京,在老林办公室见了两次面后,回去就把深圳的工作辞掉了,说要来北京帮助老林。老林虽然觉得彼此尚缺了解,感情还没到那个火候,但是也不好意思当面拒绝。

一次在电话闲谈中,女人提醒他要把购房合同放好了,不要随意哪里都放。老林听完忍不住笑起来,告诉那个女人他目前住的这个商住两用公寓是租的,合同当然是复印房东的购房合同,和他自己没什么关系。

可是事后,老林回想起这个笑话却笑不起来了,这个女人是不是奔这个豪华公寓来的?这让老林心里不踏实,毕竟是物质时代,什么都被勾兑了,老林也算是饱经沧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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