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潘金莲女士
2007-10-04 15:30:16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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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潘金莲女士
金莲女士台鉴:
贵幽冥界或未有闻,当今之世爱情支离,婚姻动荡,感情虚妄;东窗之下多是摸码子式的绵绵情话,床弟之上多是或宽或严说长道短。每每孑然灯下纸上谈情,孤枕难眠自摸论性,不能畅所欲言,遂冒味特邀汝魂以为嘉宾商榷之。
汝所处时代封杀爱情,封杀荷尔蒙。汝前卫地红杏出墙正是对封建情感制式的讽刺与反判,而当世无理一脉至今。今人西装革履一脸君子相鄙夷你不知廉耻时却向你投去淫亵的一瞥或多瞥,他们盯着你的乳沟火(欲火)冒三丈涎水直下,他们真不知廉耻啊!
《金瓶梅》里说你自幼“父亲死了,做娘的因度日不过,从六岁卖在王招府里。”……后,三十两银子转卖了清河县张大户家。和另一个使女白玉莲同被张大户买去。大户见你颇有颜色,欲纳为妾,已“暗将金莲唤至房中,遂收用了。”可见你身世之悲苦。而你生前死后又有几人同情?一纸卖身契,你不属于自己了,感情不属于自己了,性也不属于自己了。于是你被“唤至房中,遂收用了。”
《水浒传》里说你“……自从武大要得那妇人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原来这妇人见武大身材短矮,人物猥 ,不会风流,这婆娘倒诸般好,为头的爱偷汉子。”君子色而不淫。世皆谓男人好色,究其实女人一样好色;好色为人之天性,色一色又何妨?情人眼里既出西子也出潘安仁。否则,反说明了你生理上的不正常心理上的不健康。所以,潘女士你“好色”是人类使然。而你“爱偷汉子”在当时绝对是一种英雄行为。性本身具有天经地义的娱乐性。敢于找个情人娱乐娱乐,敢于争做性的主人甚实无可厚非。既然武老大在你眼里不是潘安仁,不是理想性伴侣,该离婚就离婚好了!可悲的是封建的魔掌下只许男人休女人不许女人休男人。既是如此,唯有抖胆一“偷”了!我这里并不是主张偷汉子满天飞,而是提倡“性不该骑在人头上撒尿”,仍应在下面好了地做好本职工作。
然而,革命者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我们要“革性的命”,也要付出代价。几千年来床弟之上的“性之不武”,比我们可差得远呢1
“死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
愿冒着传统性观念、性规范之鸟枪鸟炮并肩携手,奋勇前进!
愿人类之性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愈战愈勇,再创辉煌!
让我们拭目以待!
此致!
付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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