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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须具备5项条件

2007-10-04 14:16:5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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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wjia7

根据重庆市近日出台的《重庆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办理办法》,重庆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须具备以下5项条件。

这5项条件: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二是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面积标准,即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其中三代同堂的家庭人均住宅面积低于7平方米;三是须有家庭成员取得重庆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四是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五是必须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据了解,自2003年以来,廉租房保障被纳入重庆市“民心工程”,截至今年5月底,重庆市已为2.71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了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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