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家居首页>楼市观察>宏观政策>正文

“第二套房”定义细则未出 “特例”起悬疑

2007-09-29 11:48:01|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2页/共2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相关标签: 房贷 | 房产家居 | 楼市观察 | 宏观政策

侠客:tina_rea16

■业主:开始考虑“降价卖房”

昨天(9月28日)上午,美联物业东方曼哈顿分行接到业主白小姐的降价电话。白小姐拥有一套东方曼哈顿的三房,面积211平方米,原本挂牌770万元,由于看好后市,她捂盘惜售已涨了30万元。提升第二套房首付款的消息公布后,白小姐致电分行表示,愿以原价740万元成交。

随着房贷新政的出台,热衷于不断提价的业主也开始冷静面对“要不要卖房”的现实问题。美联物业东方曼哈顿分行的负责人表示,受第二套住宅首付款提升消息影响,徐汇区众多高档楼盘业主的心理受到较大冲击,部分此前捂盘惜售的业主,昨天(9月28日)纷纷致电该分行要求重新挂牌。由于高档楼盘标价普遍较高,一套20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总价近800万元,虽然只是提高一成首付,但是整体涉及的资金也不在少数。由此,部分高标房源的业主担心购房者受此影响,表示愿意作出退让。

■开发商:“汤臣一品”再遇“政策门”

央行本次调控新政中有一条:“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条政策似乎是为天价楼盘“汤臣一品”量身定制的。

众所周知,“汤臣一品”自2005年10月开盘以来,绝大多数房源还处于空置状态(到目前为止只卖出3套),离新政“空置3年”的期限还有一年;如果一年后该项目仍然空置,则必然面临银行的巨额“追债”。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对空置3年以上的商品房,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其作为贷款的抵押物”这条措施,以前曾出现在银监会内部的“指导意见”中,但这次在全行业的规范性文件中明确提出是有所指的。据了解,因为考虑到市场风险以及现金流情况,目前市场上几乎没有在房产商手中空置3年的商品房。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侠客评论

标题作者发布时间

侠客点评

您必须登录后才能发表评论,  请登录  新用户?注册

标题:  20字
内容: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雅虎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