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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常饮食风俗

2007-09-28 17:17:39| 点击:0| 评论:0| 好评:0| 坏评:0|第4页/共5页 << 上一页|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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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xi_mi@yahoo.cn

  山西商家除具有民间共同的饮食习惯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饮食风俗。特别是大商巨贾,每顿饭都讲究干稀搭配,荤素调剂,主食以面食为主。烧(包括烤、烙)、蒸、煮、炸的面食,从造型到花样乃至风味,都达到了精益求精的程度。太谷县的曹家、祁县的渠家和乔家、平遥县的雷家等大商巨贾,每餐犹如宴宾,一桌饭花费几十两银子是常事。就连早晚两餐的佐餐小菜都要选择正宗名牌;酸、辣、咸、甜要求风味纯正独特;山珍海味择优而用;“八冷八热”因时而易。厨工都要聘地方名师,有大师傅、二师傅,并有荤案、面案、菜案等明确分工,还有专门掌炒瓢的、端盘的、献菜的(即执席者)、斟酒的、捧痰盂的、递毛巾的、送嗽口水的等等,讲究程度不亚于官宦之家。无怪乎民间有“财主家中一顿饭,穷人家里半年粮”之说。太谷居间还有“上有天堂府,下有‘用通五’(太谷北洸村曹氏设在县城的商业总机构)”之说,意思是:“用通五”的吃喝,可与天堂神仙的生活相媲美。仅曹氏一家的膳矇呼和分布在全国各地商号内的厨工,最多时就有600余众,专为其采购各地名酒、名菜的人员也有百人之多,兼职备办者还不在其内。川广名菜、东北人参、津沪海味、各地山珍,无所不备。餐桌上常有熊掌、鹿筋、猴头、燕窝、莲子、百合之类的高档营养菜肴,加上多种多样的传统面食,“庄饭”层次之高可想而知。这些挥霍既反映了他们巧于理财的得意,也反映了他们在封建经济、外国资本势力的强大压力下,商海拚争中的逆反补偿心态。

  居家食制,风俗独特

  古人一般是一日两餐,即朝食(又称饔)和眬(又称飧),这是和古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劳作制度与当时食源不充足相适应的。山西不少地区保持着这种食制。不过,由于由于地区不一,季节不同,亦有差别。北部居民一向遵循“夏秋日食三餐,冬春日食两餐”的传统食制。《山西通志》有“天镇诸地,冬春坐食,一日两餐”的记载,讲的就是这种食制。只有夏秋两季,因忙于农事,才改为三餐。而晋南和晋东南一些地方,民间则有一日吃四五顿饭的习惯。农忙季节,许多农村都习惯往地头送饭,或带干粮在地头休息时进食,民间俗称“打尖”。农村居民还有在天气暖和时端饭上街聚在一起吃饭的习惯。这一风俗的形成,大概与农村信息长期闭塞,农民文化生活单调有关。村民利用吃饭的机会聚在一起,一边吃饭,一边谈论家常,有的相互交流种植、养殖经验,有的则传播时事新闻。天寒季节,农家老小盘腿上炕就餐,长辈居中央,子女坐两旁,媳妇边上坐,方便盛饭、添菜。就餐间,如果把筷子横在碗上,表示已经吃饱;放在桌上或握在手中,则表示还需加饭。主妇问“够不够?”或“还吃不吃?”而不能问“要不要?”回答“再添半碗”“再添一点”,或者“饱了”“吃好了”等等,而忌讳回答“吃够了”或“再不吃了”。书香门第之家,就餐另是一番情景:无论春夏秋冬,常年日食三餐,吃饭不得上街,合家围坐,长幼有序,男女有别,各就各位,不得违例。就餐时严守“食不语”的古训,餐桌上不得抛米撒面。巨商大贾主仆界限极严,就餐另是一番规矩。男女主人分别进食,一般不与他人共餐。男仆端盘、端碗,女仆一旁服侍。先酒后菜,先荤后素,先咸后甜,先饭后汤,先上什么后上什么,乃至饭菜放的位置都有规定。佣人、仆人另设锅灶,多食粗茶淡饭,或下蹲而食,或席地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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