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10年,在法律上是否已算离婚?
2007-09-28 09:03:33 | 点击:0 | 评论:0 | 好评:0 | 坏评:0 | 第1页/共1页 << 上一页 | 下一页 >>
相关标签: 真情 | 真情问答 | 法律援助
侠客:qihoo014

夫妻因常年感情不和,丈夫因多次家庭暴力致使妻子离家出走,因丈夫身患疾病而负债累累,妻子间接抚养3个子女并打工还债,在履行对子女的教育和关怀的义务上尽的义务超越了全职父母,2人分居近10年,子女已长大。在法律意义上是否已是自然离婚,那么丈夫是否要对儿女的抚养进行赔偿?并且妻子可以顺利离婚已找寻新的归宿?
最新专家点评:
最新评论
| 标题 | 作者 | 发布时间 |
|---|
点击:0评论:0好评:0坏评:0
相关资讯
- 还有我等你!2007-09-25 11:47:24
- 民心2007-09-24 16:07:51
- 民权人权在那里?2007-09-24 16:03:04
- 这种怪癖行为,谁能给我答案2007-09-24 11:27:01
- 悲情童年记忆四2007-09-23 13:4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