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方便粉丝目前在市场上主要依靠“强行配货”方式,即在销售“白象”方便面的同时,强行搭售“白象”方便粉丝,有“绑架”经销商之嫌,说明部分销售渠道对“白象”方便粉丝的侵权已有所警觉和抵制。
“打鬼”——投诉、起诉双向出击
据白家粉丝法律顾问夏伟介绍,依据《专利法》第十一条:“…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以及《专利法》第五十七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白象“集团已经对白家粉丝构成专利侵权,情节相当严重。
白家粉丝对白象集团的恶意侵权行为高度重视,认为白象此举“来者不善”,其目的就是为了争夺白家粉丝固有的消费群。因此,白家高管层与律师一起制定了整套维权应对方案。白家粉丝已向河南省知识产权部门进行了投诉,相关部门已经受理,同时白家粉丝还向白象集团发出措辞严厉的律师函,强烈要求:
1、白象集团应立即停止涉及侵犯白家粉丝专利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
2、5日内,白象集团应主动和白家粉丝进行联系,提出善后事宜的解决方案 ;
3、白象集团应公开向白家粉丝赔礼道歉,并提供相关涉嫌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记录;
4、相关的包材供应商、产品销售商应立即停止供应和销售白象相关侵权产品;
5、白家粉丝坚决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
白家粉丝正在统计“白象”方便粉丝的相关生产和销售情况,随时准备对“白象”集团提起诉讼。有关法律人士透露,如果侵权事实查实,白象集团将面临巨额索赔,白象将会为其投机取巧、铤而走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