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房价全线飙升,中西部“狂飙突进”,调控压力陡增。
此前房价温和的中西部地区现在加速“补涨”,多个城市甚至领涨全国。这在全国房价“领涨军团”构成中体现得很明显。在全国房价涨幅前五位的城市中,一季度中西部占两个,北海和泸州;4月份,中西部城市增至三个,分别是北海、大理、蚌埠。5月份,在全国房价涨幅并列前六位的城市中,中西部占了四个,北海、蚌埠、泸州、大理。6月份,全国房价涨幅前五席中,中西部占两席:北海、蚌埠;7月份占三席:北海、南宁、乌鲁木齐,涨幅均不低于12%。
——东部房价强烈弹升,调控效果遭蚕食。
统计数据显示,6月份发改委调查的70个大中城市中,位居长三角地区的南京房屋销售价同比上涨11.3%、宁波8.5%、杭州6.9%。上海尽管同比数据涨幅不高,但环比明显上涨0.7%,宁波、杭州的环比涨幅更是分别高达1.9%和1.7%,南京房价环比也上涨0.8%。这说明,长三角房价的上涨趋势已非常明显。
来自市场的信息也现实,在上海、杭州、南京,排队买房如买菜的“抢购”景象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眼下又开始重现。
深圳则是东部城市房价反弹的一个极端缩影:连续17个月同比涨幅超过10%,6月份达15.9%。其他东部城市房价与深圳相比,差别只在涨幅,相同的是涨势。
——行情淡季不淡,楼市的季节性规律被颠覆。
此外,从季节看,六、七月份历来都是楼市的销售淡季,眼下却反季节升温。全国新房价格涨幅6月份反比5月份高出1个百分点,7月份比6月份高出1.3个百分点。70个大中城市中,6月份有四个城市新房涨幅超10%,而7月份涨幅超过12%的城市就有五个。淡季不淡,反而高涨,这说明高烧不退的行情已经彻底颠覆了楼市的季节性规律。
而这一切,是在调控措施频出的背景下发生的。
2005年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此即25号文。在2004年以来房价不断高涨的背景下,国家层面控制房价行动就此启幕。调控的主轴在于:双向调节供需,遏制投机性炒房,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同时,“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也被着重提了出来。
25号文连同是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4月国务院出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即新旧“国八条”),以及随后出台的一些相关政策,构成了近年来的楼市第一轮宏观调控。
但房价并没应声而落,而是继续狂飙突进。
2006年5月,一年前的七部委变成了九部门,其所制定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再被国务院转发,是为37号文。文件明确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目标,“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须达到开发面积的70%)被提了出来,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这被业内称为楼市第二轮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