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以广东信达化纤有限公司持有的春晖股份原大股东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不含1.31亿股春晖股份的股权),认购不超过1.5亿股;包括广州鸿汇投资在内的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认购,鸿汇投资认购不超过5000万股。春晖股份拟募集不超过6.5亿元现金。 春晖股份原大股东破产和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该公司的股东结构出现了好的变化,广州鸿汇投资与信达投资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鸿汇投资取得了春晖股份第一大股东地位。股东实力的增强有助于春晖股份的持续发展。如春晖股份本次定向增发成功,将获得原大股东主营业务资产包,完善产业链条,扩大业务规模;同时,通过收购其他公司股权与募集现金投资建立聚乙烯纤维生产基地,将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




